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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十月底的一个晚上,程小时下了班,提着一把小葱,一块豆腐,两三个西红柿。他好不容易才在菜场临关门前淘弄到的,还因为今天他下班下得早。在烟雨蒙蒙的圭都,深秋夜里的雨也有惊人的寒意,他穿的少,又没带伞,回到家里的时候,冻得直打哆嗦。快到家里的时候小灵通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他打开,是肖队给他发短信,说陆光已经出院了。
他没回短信,进门,脱了鞋。
小警察今年二十六岁,在圭都东城的一个街道派出所里干活。他平日里挺忙,但都是瞎忙,都是街里街坊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按他的话说,倒挺适合他的,他这人嘴上闲不住,就是爱和别人打交道,在这里工作,也算是继续发光发热。
所幸房子里比外面暖和一点。二零零六年的圭都,空调还是件稀罕玩意,至少对于他这种单身独居青年来说,是安不起的,就算安得起也不愿意开,电费太贵。何况这还没到冬天呢。他只是用温水稍微地浸了浸手,然后简单地给自己做了两碟小菜,小葱拌豆腐,西红柿炒鸡蛋,唏哩呼噜地吃完,开始用热毛巾敷自己疼痛的手腕和膝盖。今天下班下得早,挺好,他还有机会赶得上看神雕侠侣。
电视剧演了一会,到了广告。他百无聊赖地换台,没想到茶几上的小灵通又响了起来。他还用热毛巾敷着手腕呢,只能用肩膀夹着手机,说:“哎,哎,肖队,是我,我是程小时。”
刑侦支队重案组组长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小程啊,你短信收到没有?小陆出院了。”
“哦,刚才没看到,他出院啦?”程小时说,“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挺好的。当时不是没捅到要害么。”
“那就好。”
他轻轻地说,握紧了右手的手腕。今天太潮太冷了,骨折过的地方还在钻心刺骨地疼。
电话里,肖队的声音还在继续着。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刑警电话里的声音不知为何有些踌躇:“小程啊,你这周……周末调休吗?这不恰好小陆出了院,你们好久都没见了,我想着……”
程小时夹着手机笑了:“哎哟,真挺不巧的。我这周是调休,但那啥……就,前两天咱所里的周姐刚给我介绍了个女孩,恰好也约到那天了,人家小姑娘听说长得挺好看的,但是有点爱较真……”
也许是我的错觉,程小时想。他听到肖队好像在电话的另一头叹了口气:“我知道了。那有机会再……再说吧。”
“好嘞。麻烦肖队帮我给陆光……给他带个话,”他说,“……就说,恭喜他立下大功,身体康复,重回支队。”
肖队说:“知道了,还有别的要跟他说的吗?”
“没有了,就这些,谢谢肖队。”
程小时挂断了电话。茶几上的保温杯里用几味中药泡了水,中药是乔苓给他带的,说是对骨伤恢复有好处。但味道实在难喝,他总是要捏着鼻子才能喝下去。他连喝了半个月,收效甚微,只能说多少是个安慰。保温杯下面压着两个月前的圭都晚报,头版头条,写着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圭都市解放公园连环杀人案真凶已于近日落网,里面连篇累牍地报道了重案组在破获这件大案里夜以继日的努力。程小时的保温杯刚好压在头版头条的配图照片上,杀人真凶面孔已被茶水洇透,面目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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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队挂断电话后,从外面进来,看向走廊对面坐着的青年。
“小陆。”他摇摇手机说,“走吧。”
他向陆光传达了程小时带的话。但陆光没有立刻起身,反而轻轻地说了一句:“他别的还说什么了吗?”
“别的没说。”
“程小时不来吗?”
“他……他说周末没空。要和小姑娘吃饭。”
青年的眼睛闪动了一下:“他有女朋友了?”
“八字没一撇呢。他说派出所的人给他介绍的。”
陆光点点头,站起身来。他大病初愈,看起来精神不太好,但依旧英姿勃发。也许英俊也只是普通程度的英俊,但也不知道是小时候得了病还是怎么样,这个小子无论头发还是皮肤都天生缺乏色素,极其地白,再加上他身材高挑,五官端正,当他第一天来支队报道的时候,鉴证科的法医徐珊珊刚好路过,不由自主地感慨道,这小子真是漂亮得完全不适合做刑警,浪费了,应该去拍广告,演电视剧,做明星,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人啊。
旁边有个提着热水壶的小子当时就不乐意了:“我看他长得也就一般吧,哪有我帅啊?就白点呗。啧啧啧,小白脸,一看就不是过日子的人。”
但嘴上说着,他的眼睛却不受控制,越过玻璃直勾勾地往外看,虽然在他那个角度已完全看不到陆光的脸,只看到那头惹眼的银发轻轻晃动。
徐珊珊笑:“长得白怎么了?小程,你倒是长得帅嘴巴也甜,怎么到现在了还没有女朋友呢?”
“那终身大事,能随随便便就定下来吗。我可是很认真的!”
“是是是,全支队都知道你在等你那个,什么什么真命天女,是吧!”
“姗姗,就说你懂我。”程小时又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一点颇显幼齿的虎牙。
陆光就在这个时候刚在外面填过表格,被皱着眉头的肖队带了进来。肖队拍拍手,大家的视线都转到了这边。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陆光同志,此次咱们这个案子被公安部点名,他就是被调来协助调查的专家。陆光同志是首都公安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犯罪学硕士学位,特别厉害,你们几个可不能怠慢他啊——尤其是你,小程,严肃点,别总嬉皮笑脸的。”
说这话的时候,陆光和他对视了。那湛蓝的目光与程小时的双眼一碰,便冷冷移开,仿佛刚才那些评头论足全都听到了似的。程小时收起笑,讪讪低下了头。糟糕,他想,我怎么一见面就把这尊大佛得罪了。唉,这张嘴啊。
这就是二零零五年冬天,他与陆光的初见。
圭都的冬天很少下雪,就算是下,也最多是下些介乎于雨雪之间的东西,阴阴冷冷的,湿得人难受。程小时百无聊赖地坐在空荡荡的刑侦支队办公室里,整理着满桌子的文件,冷得左手搓右手,感觉自己活像只孤独的苍蝇。
而之所以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办公室里,是因为现在全刑侦支队,只有他这么一个实习警员。
程小时今年刚从圭都的警察学校毕业,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也算是实现了他从小到大的理想。不过这小子虽然脑子里一天到晚想的都是匡扶正义除暴安良,但骨感的现实却只能让他在支队里做些端茶倒水跑腿打杂的杂活,谁叫他现在连配枪的资格还没有呢。
其实按说本来也没什么,程小时也是这么说服自己的,但凡事就怕比较,二十五岁的程小时还在没心没肺的被前辈们使唤来使唤去,想着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上场大展身手的,却没想到天降一位小陆专家,年纪比他小,资格比他老,到现在,早就是名副其实的二级警司了。
在程小时眼里,这位从天而降的小陆专家实在是过于光芒万丈了。尤其程小时总是自认圭都市公安局第一帅哥,但自从陆光来了之后,他感到自己的地位多少有些岌岌可危。陆光虽然很有礼貌,但他是个极其内向的性子,平时也不怎么出外勤——其实这外型也不太适合出外勤,太出挑了,会被人一眼记住的——所以平时的工作似乎就是一天到晚坐在重案组的办公室里对着文件研究来研究去,简直像个书呆子,可就是这么个书呆子,却被局里的女同志们捧得星星月亮一样,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至少程小时真不理解,光是一天到晚看材料,就能看成大专家么?
其实也不只是程小时,刑侦大队队长兼重案组组长肖队也非常地不理解,还曾经为了陆光调来的事跑到公安局长办公室,跟局长大吵了一架。
原因无他。肖队是在刑侦岗上做了二十多年的老刑警,比起新世纪流行的那套犯罪学理论,心理学侧写之类神乎其神的东西,还是更依靠现场线索和调查走访这种传统的调查手段。而他脾气向来火爆,听说公安局长因为邪教灭门案调查了半个月还没有突破,居然从兄弟单位调了个什么专家来协助调查,专家就算了,这位专家居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当时就不乐意了,直到最后局长好说歹说,说你要不然就把他当一个帮破案的吉祥物吧,这才勉强劝肖队接受了陆光的到来。
但也正是因为局长的这句话,陆光实际上在局里过得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轻松。不过彼时二人还无甚交集,因为负责调查邪教灭门案的重案组和刑侦大队其他人就连办公室都不在同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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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十二月底的一个晚上,程小时趁大家都下班的时候,蹑手蹑脚地走进了重案组的办公室。
重案组的警察们已经连轴转了大半个月,已经确定了最后的几个犯罪嫌疑人。也许是眼看着案子即将收网,也许是因为年关将近,肖队大手一挥,让重案组今天早点下班,明天全刑侦支队集体出动,进行抓捕。
程小时作为实习警员,进刑侦支队之后往往是办公室最晚离开的那个。不过实习生嘛,要赚表现的,前辈们都是这个阶段过来的,因此也不稀奇,只是感慨年轻真好。
而噩梦在三天前到来。
程小时本来不是重案组的成员,按道理本也不会接触到邪教灭门案的卷宗。虽然每次重案组的同事们出外勤回来,他都一脸殷勤地给他们端茶倒水,却醉翁之意不在酒,没聊两句就开始拐弯抹角地询问案子进展如何。但他每提起这个,往往被前辈们不厌其烦地赶开,说小程你就是个菜鸟实习生,该干嘛干嘛去,别总是待在这里添乱,可越是这样,他越是好奇,再加上鉴证科的法医徐珊珊觉得这小子讨她喜欢,所以总爱多支使他帮忙跑腿,因此他还是有看到材料的机会,而三天前他偶然看到的卷宗,将一切都改变了。
是十一月二十七日的情侣被杀案。女方是个大学生,圭都大学大三在读,男方在圭都大学主校区后面的商业街做零工。两名死者在同一天夜里被杀害,但地点不同。女性被害人的尸体在学校里被发现,男性被害人的尸体则在商业街一处偏僻的小巷子里被发现。但凶手的作案手法却如出一辙:先用钝器猛击受害者头部,至其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后割喉致命,并在死者死后用刀刃在其脸上割出X形伤痕,然后将其摆成靠树或靠墙边坐下的姿势。凶手似乎非常谨慎,在现场没有查到任何遗留的凶器、DNA或者指纹,唯一能够找到的只是一点劳保手套纤维,能够据此推测凶手可能是工人一类的职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线索。
当然也立刻调查了两个人的社会关系。但两个月来把二人的社会关系查了个底儿掉,却更使案情扑朔迷离——几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唯一一个有可能的是个姓许的男人,外地人,五十岁出头,也在圭都大学后面的商业街干过活,做装修的,曾经和情侣里的这个男生有过一些口角,但这个姓许的从今年六月起就行踪不明,最后一次被目击是他在家和老婆吵架,自那之后此人离家出走,再无音信。但据邻居说,此人参加过圭都当地的邪教集会。这也是虽然情侣被杀案看似与邪教灭门案无关,却与邪教灭门案并案调查的起因。
看到案卷的当晚,程小时梦见了大雪。
那是盐粒一样的大雪,羽片一样的大雪,几乎能够将人淹死的大雪。圭都从不会下这样大的雪。他在雪中一直跑,一直跑。也许是想逃离什么,但身后既没有猛兽,也没有魔鬼;也许是想寻找什么,但眼前只有无边无际的茫茫白雪。
但他还是一直在跑,直到筋疲力竭,倒在雪中。他仰倒在地上,刀一样坚硬的雪刺穿了他的骨肉,把他钉在地上。而直到这时他才看清自己的脸。不知是以怎样的方式实现的,但他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面容。又或者说自己的面容也不准确,那并不是现在的他——而是小小的程小时。
只有八岁的程小时,就那样僵硬地倒在雪地里。他淡琥珀色的瞳孔早已失去光亮,被击碎颅骨,割裂喉咙,切开面孔,鲜血沿着他的颅骨、面部和脖子,就这样不断地渗入雪中,直到地上的雪变成一片鲜红的坚冰,仿佛碟子一样,承装起他幼小的尸身——
程小时猛地睁开眼睛。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浑身冷汗如浆,竟连床单都浸透了。此刻天色将明,他僵硬地起身,换衣,洗漱,在镜子里窥见自己。
一双布满血丝,惊魂未定的眼睛。
只有他知道这并非毫无意义的噩梦。正是八岁这年,他失去了父母,被一个疯子抓走,关在暗无天日的地窖里。正是在这个地窖里,他亲眼目睹了地狱般的景象——
他亲眼目睹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是怎样被这样杀害的。就像现在这桩案子一样——甚至就连最后尸体被像人偶娃娃一样垂着头摆在角落里的姿态,也一模一样。
而他从魔爪中逃出生天的那一日,世界也如梦里那样,沉陷在无边无际的茫茫雪海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