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Judith:「盧律師,客人陳先生搵你。 」
Anson:「Okay安排佢入3號房,同埋拎晒佢啲樓契文件入嚟。」
Anson已經做咗7年事務律師,每日都係做樓契同埋遺囑。個個以為律師好好搵,包括當年jupas 揀科嘅Anson。 結果,讀得咁辛苦入咗KongU Law,又讀得好辛苦入到PCLL。從一開始憧憬做大律師可以喺庭上雄辯滔滔,到接觸到師兄師姐先知道自己係有幾傻幾天真。
大律師的確只係要實習一年,首先搵實習已經好難,出到嚟好可能十年都開唔到一單。現實嘅種種都驅使Anson腳踏實地去做事務律師,做吓樓契、改名、遺囑、離婚呀咁,起碼需求大啲,搵到錢嘅機會大啲。尤其係佢實習嗰陣就只有呢間local firm 嘅offer。
Anson幫陳生辦好樓契之後,仲親自walk陳生出𨋢口。係呀,而家呢啲咁嘅樓契、遺囑、離婚單都好competitive㗎,間間firm都鬥平,無啲service 都會俾人上網唱衰。
Anson返入房執好嘢就揹住個袋出去,臨出門口擰轉頭同reception 講:「Judith,我出去拎返之前申請做證婚律師嘅文件,晏少少返。」
喺𨋢度嘅Anson回想起嗰日 firm partner Darren同自己講:「Anson你睇吓啲客喺網上面介紹我哋間firm都係話你靚仔㗎!嗱呢個,『幫我搞離婚嗰個律師Anson超靚仔又溫柔。所以我覺得我離婚離得啱。』,仲有呢個『我要搵律師做樓契,best frd話呢間有靚仔,結果上到去,真係好靚仔囉,個人又親切喎!我諗住遲啲去搵佢立遺囑呀,雖然我先35歲。』。所以你快啲去搞個證婚律師啦!我靠你發達㗎喇今次!」
Anson個心裡面諗:「嗰千幾兩千一單,究竟Darren諗住點先夠發達呢?」
喺呢個時候 Anson嘅電話響起WhatsApp notification,係大同group裡面嘅Gladys:「喂!各位我要結婚喇!三個月後呀!有無人有證婚人資格?」
Gladys家境幾好,所以PCLL後就去咗個uncle嘅firm實習,順理成章做咗Barrister。其實佢玩開嗰班人大部分都去咗做bar 或者去咗fund house,好少人好似佢咁落地。
Congrats 咗 Gladys 然後同佢講自己有證婚資格後,就約實咗到時幫佢做證婚律師。Anson就繼續搭車去攞文件。
佢估唔到三個月後Gladys嘅婚宴上,佢會遇到臭名遠播嘅呂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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