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I
如果论独奏的话,我的竖琴弹得不错,唱歌也说得过去,仅此而已。但不是我自夸,我的伴奏水平很高,而且教学经验丰富。我师从最伟大的乐手,一度曾是费诺之子梅格洛尔的学生。你可能以为我说的“最伟大的乐手”指的是戴伦,因为他是我的族人。但把戴伦和梅格洛尔相比,就是将石榴比葡萄,有些个人偏好问题也是正常的,就此论证究竟哪个更好实在没意思。当然这仅是针对他们的音乐而言。我个人认为梅格洛尔是更好的老师,但这可能只是因为他的教学方法比较适合我……
那会儿我的丈夫和现在一样喜欢到处漫游。我一直没能搞明白为什么他当时选了梅格洛尔隘口落脚;奥德伦在这个问题上尤其的暧昧不清,就我所知他是扔骰子决定的。他有资格放任自己:像他这样的工匠,到哪儿都受人欢迎。总有人想要点木刻装饰,镜框上的叶子啦,壁炉架上的动物镶边什么的。我高高兴兴地跟在他身边,这儿学一首歌,那儿学一支舞曲,在酒馆和集市上演奏换饭吃。
我们隐约有概念正在打仗,但那是合围时期,所以我们也没太把战争当回事。我们自己当然不想卷入任何一场战斗中去。确实,和我们迄今为止走过的其他地方相比,梅格洛尔隘口更有一些要塞的感觉;我们一来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很明显,军营远远高出其他建筑物。但是镇子里的日常生活还是很平静的;这里像别处一样需要木雕和晚间的歌舞。
当然,我们不是什么大人物。不错,我是做过林顿王庭的乐师,是梅格洛尔的大名为我赢得了这个机会——如果我没有太过炫耀的话——但那都是后来的事儿了。我们没指望“上头”有人能注意到我们的到来。除了镇长照例发税单,我们也照例抱怨一通之外,也确实没有人注意到。
我们自然听说过梅格洛尔,我还学过他的几首歌,是流传到埃格拉瑞斯特的辛达语版本,但我觉得还是不要在这里演奏比较好,这里的人们肯定非常熟悉原版。我们逗留的这段时间我可能还能见到他一两次,但我不太可能有机会听到他演奏——毕竟他是个王子啊,对吧?
我们已经在镇子里住了几个星期,我在“红狮”酒吧当晚间驻唱歌手。那天晚上,观众很热情,我也表现不错——我唱了首歌,讲一个人类是怎么把一个木精灵错认成了一堆灌木,照例赢得了阵阵笑声,听众们跟着“渔夫的回旋舞”用脚后跟打起了拍子,甚至有那么几个人还想在今晚跳上一段。然后,一群高贵的客人走了进来,我还只注意到他们不同寻常的优质衣料,就听到一阵窃窃私语席卷过整个房间。
“梅格洛尔”,坐在近旁桌子上的一个人说,“那是梅格洛尔。”
我盯着他看,但只能看见一头黑发,还有披着华贵斗篷的肩膀,梅格洛尔王子剩下的部分都被他的同伴们挡住了。他们在吧台边围成一圈,跟店主交谈,但我还是坐在座位上,膝盖上放着竖琴,大脑一片空白。我正与诺多最伟大的歌手共处一室。
店主从那群人中探出半个身子,不耐烦地冲我挥挥手。我知道这是让我继续的意思。他竟然指望我在费诺之子梅格洛尔面前弹琴唱歌。
我将竖琴架在肩膀上调整好,抬起手,张开嘴,发出的是琴弦刺耳的摩擦声和最为尴尬的尖音。那个披着华贵斗篷的肩膀微微抽动了一下。我听到耳朵里自己的脉搏急促地跳动。我还从未怯场到一句话都唱不出来的地步。
我又试了一次,这次起码竖琴的声音没错,但是我的嗓子还是半个音都没发出来。我又停了下来。店主皱起了眉。梅格洛尔从另一个诺多贵族身后探出头来,看着我。Lachenn。我瞪着他就像兔子瞪着蛇。
他小声对同伴说了点什么,然后穿过屋子向我走来。我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但是感到无比恐慌,就好像我竟敢在他威严的注视下屠杀了一段音乐,因此犯下了难以言表的罪过,马上就要被判死刑。但实际上,他只是伸腿从我旁边的桌子下头勾出了一把凳子,然后在我正前方坐下,背对着我。
“来吧”,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话。我后来知道他能完美地演唱许多辛达方言的歌曲,但他讲辛达语时还是带着明显的诺多口音。“我不在这儿,我没在听,再试试。”
我看着他的后脑勺,鸦羽一样的黑发蔓过刺绣的宽衣领流泻下来。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然后第三次开始唱歌,这次我尽了全力。
我唱完之后,他转过来,抬头看着我。
“不错,”他说,“但还不够好。你能弹得更好,我来教你。”
于是我成为了费诺之子梅格洛尔的学生。他从来没问过我愿不愿意,但是所有货真价实的乐手都不会拒绝。
II
尽管我拼尽全力,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精神每日练习,但还是充满了坎坷。
“你干嘛费那么大劲教我?”在一次哪里都不对的课上,我很绝望地问他,“要是别人知道费诺之子梅格洛尔收学生的话,全贝尔兰顶尖的年轻乐手都会蜂拥而至!”
“将学生的天赋完全激发出来是个繁重的负担,”梅格洛尔说。“要是我招了任何乐手到梅格洛尔隘口来跟我学习,他们肯定会希望我将所有的时间都倾注在他们身上,激发他们的才华,当然他们这样要求没有错,特别是这里不像我在维林诺学琴的时候,没有同事可以分担我的责任。但我不能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教音乐上。我统辖着这隘口,我监视着安格班,这才是我的第一要务。”
他很快地瞥了一眼北窗,然后重又转向我。
“你并不完全是那种学生——尽管你缺乏的或许就是这种必要的虚荣和固执。但更重要的是,我并未招你来,你就住在这儿,在我眼皮底下。如果可能的话,不管有没有安格班这回事,我都不能让你的才华浪费掉。浪费才华是一项罪过。
刚才你太用力了。你是要演奏,而不是拔树,明天你会肌肉酸痛的,这毫无益处。放松,这儿……”他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膀,“还有这儿,”他又敲了敲后腰。
我试着放松,但发现自己因为他的解释而走神了。
“你实在不该为什么安格班操心,”我激烈地说。“你是个多么有才华的音乐家!真不知道你那个哥哥在想些什么!就连他也应该能看出,你应该自由自在地把所有时间都花在演奏和教授音乐上。他就再找不到别人给他看着隘口了吗?”
“我的兄长梅斯罗斯也不应该把全部时间都用在监视安格班上。”梅格洛尔说,“但是他这么做了,那么我也应当竭尽全力。”
“梅斯罗斯王子?”我很吃惊地说。“他们都说他特别好战!”
“我们没人喜欢战争,”梅格洛尔说。“我们是诺多,是费诺之子,因此相比其他人,我们可能过于珍惜自己的技艺和创造了,但这也意味着我们痛恨战争带来的毁灭和技艺的浪费。起码我们过去是这样的,我不知道现在我们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我哥哥梅斯罗斯真的不好战。”
我有点不相信。梅格洛尔的话用来说他自己肯定没错。看他朝着竖琴弯下身子、听他说起对于室内乐渐长的兴趣、说自己打算谱写的一系列四重奏——这完全是战争的对立面。但梅斯罗斯王子也是这样吗?我听过所有关于他的话莫不是说这人一生唯一的目标就是把安格班从地球上抹去。
我说过,这是安格班合围时期,我们之前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南边度过的。我在太阳纪生于布砾松巴尔。我一丁点儿都不怀疑安格班既邪恶又危险,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其实是希望安格班受到密切监视的,不光为了我自己,也为了我们大家。
我也从未见过梅斯罗斯。梅格洛尔去希姆林的时候没带上过我;我和奥德伦留在梅格洛尔隘口。就在我遇见梅格洛尔后不久,“红狮”的店主把我的薪水涨到了从前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