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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King's Cross去Oxford的火车上发了高烧。斯内普是我到达住处后第一个遇上的人。
这两件事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是日后回想的时候我时常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似乎都是一种预兆。就像是你坐在电影院听到的那些低重音一样,你会皱起眉头,期待或者警觉,你会想something is happening. 但是处在命运之河正中央的我彼时没有办法分辨这些东西,一场寻常的烧热,一个阴郁的长发男人,仅此而已。
在这趟行程之前我没有坐过英国的火车,不知道提前多少时间抵达车站比较合适,所以我到的很早。早上五点的时候车站没什么人,我在唯一开门的店里买了咖啡和三明治,坐在金属长椅上吃这些东西。长椅对门是harry potter gift store, 开在火车站里面,还没开始营业。我眯着眼睛透过玻璃窗看里面的陈设,一些有醒目logo的毛衣和配饰,那是和我没有什么关系的穿搭风格。我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我从七八岁开始就不穿黑白灰以外的颜色了。
连日舟车劳顿的疲惫和高烧一起卷上来,我上车之后没有多久就睡着了。觉得似乎做了一个长梦,醒来发现时间只过了四十五分钟。我的左侧是过道,越过过道是其他乘客没有收起来的桌板和留在桌板上的咖啡,然后就是田野和低矮的房子。已经到了suburban area. 我烧的昏昏沉沉,四肢没有力气,无遮挡的阳光打在身上都是难以承受的重量。我拿出手机定了闹钟后又睡了过去。
从King's Cross到Oxford的车程是1小时40分钟,我明明踏上的是早上六点半的火车,不知为何到达Oxford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好像又是一个不详的预告,或者是一个谶语,谁知道呢。
一个小时前还是没有阴霾的天气到站后却下了雨。天阴的吓人,像是晚上八九点的天,伞在行李箱底层,我想着租住的房子离车站也不是很远就没有拿出来,顶着小雨往住处的方向走。Google map今天不怎么好用,我走叉了几个路口。沿街的店铺基本都关门了,只有几个震耳欲聋我不想进去的酒吧。那些屋檐都那么浅那么矮,镜片上是湿了又干的水渍,我没有办法一边拖着行李箱一边在雨里找路。很不舒服,不知道是因为烧热还是天气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我一边用薄羽绒服的袖口擦脸上的水渍一边往前走,但是袖口早就被雨水洇湿了,被水浸满的羽绒是一种无法承担的负累。我抬不起手臂。
到达住处的时候是晚上七点,按照中介的指示我拿到了钥匙顺着台阶往上走。一个潮湿的地方。找到suite我用钥匙开门,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有个男人一直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身后。我为什么要用亦步亦趋这个词?他就只是和我一起上了楼梯然后走到了相邻的门口而已。我的邻居。
钥匙和锁孔都有点生锈,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开。我把钥匙插进去锁孔的时候终于有了余裕可以从烧热和雨水中透一口气。我用余光打量了旁边的男人。五十岁出头,中长发,身上是看起来有点陈旧的双排扣风衣,他的领口和衣摆都不是那么硬挺,男人身上有雨水的潮气。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毕竟人在一片阴雨中走进室内怎么能不带潮气?但是他身上的气息哪怕在雨中也显得discrete, 就好像他也是一场雨一样。他把雨伞放进门口的伞筒后对伞筒进行了整理,将几把直柄伞悉数摆向同一个角度而不是像手表的指针一样散乱地蛰伏在表盘上——他手上戴的是机械手表。然后他弯腰整理风衣上的水渍。他是拿着伞进来的,但是他看起来和我一样被打湿了,是被什么打湿了呢,我想。
我和他没有眼神交汇,或许他也在用余光打量我,我不知道。我的钥匙找到了对的角度,他整理完了身上的雨水,我和他各自走进了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