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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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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5
Words:
6,256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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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温暖的骨头

Summary:

他想,理查德是一颗裹着糖衣的毒药,是一串阳光下的泡沫,也是一个多浅薄的影子,灯光照亮他的轮廓一点点变得透明,变得漂亮易碎,似乎只要稍稍用力便能将其从中间撕开,轻飘飘的,既承接不住他过分浓烈的情感,又无法成为他信仰里鲜活的神明。因而内森抑制不住地抬起右手又放下来,就像曾经他的朋友杀死他那样亲手杀死了他的朋友。他杀人不用利器而用爱欲与执念。他带着尸体从监狱逃离,狼狈地摔进臭水沟里。他杀死了记忆的碎片,尸体埋葬在七尺之下。

 

*融了tm swoon和少量史向的情节

Work Text:

窗帘半掩着,偶尔能听见几声蝉鸣,好在屋内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没有暴露此时他正做的事情,只有一对蓝色眼珠被棂条切成细碎的几块,倒映出窗外若有若无的月光。他轻轻将他那金色头发的漂亮朋友放在床上,床褥并没有因为人体的重量留下褶皱,他松开手像是任由风吹走曾经紧握住的羽毛。理查德背对着月光躺下,双手自然而放松地下垂,并没有看他,头发的颜色浅淡得几近消失。
没有人愿意打破现在的宁静,直到内森跪坐在床边,解开理查德的马甲扣子、衬衫纽扣、衬衫夹……衣物摩擦的窸窣声响盖过他们交错的呼吸,他把那些碍事的衣物揉成团随意丢弃在脚边,兴许是金属夹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发出一阵类似于钢琴节拍器摆动时最末尾几下的绵长声响,带着尾音迟迟没有散去,几乎让人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理查德的皮肤较之寻常人要白上许多,甚至可以说是苍白得过分,裸露在视野中像被挤走所有水分的干枯海绵,表面因缺水而布满裂痕,稍有不慎那些向外翘起的锋利边缘就会将你的指尖划伤,温暖的血液溶解掉坚硬的外壳,人们惊奇地发现那底下竟然还埋藏着一颗心脏的残骸。
内森用手掌轻抚过一道道痕迹,修剪得并不齐整的指甲探进伤口去碰触那些刚长好却已经失去温度的嫩肉。它们有深有浅,先前被粗糙地缝合起来,但理查德不喜欢那些歪七扭八的缝合线,内森只好花一个钟头的时间把它们重新剪开,翻出来很久以前外祖母用过的银针一点点挑去残余的线头,然后他的朋友又重新变回那副易碎的模样,身上开裂的伤痕密密麻麻像一双双半眯不眯的眼睛斜睨着他,时常看得他心里发毛,过了很久他才渐渐习惯这些视线。半晌,他的手摸到一条深深凹陷进去的裂隙,伤口约莫有半英寸宽,能容纳下他的一节食指,以一种蜿蜒崎岖的姿态从脊椎尾部延伸到膝窝。他在顺着裂隙往下摸时已经能摸到理查德的骨头,甚至能分辨出这是他的哪几块骨头,随后便能轻易回想起它们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碎掉的——那个夜晚他带理查德逃离,天太黑而他们的动作太笨拙,在一个没有照明的地方他们双双栽进路边的臭水沟里,尽管他及时拉着理查德站起来但他的朋友还是摔断了一条腿,刚直起腰身体便剧烈摇晃着倒进他怀里。少年凌乱不堪的金发一绺绺黏在脸上,分不清是污水还是血水的液体顺着额头淌下,很快就淹没了那双浅得几乎看不见颜色的眼睛。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清他擦破皮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要对他说什么。
今晚也一如当时,那双嘴唇微微开张,只从喉咙里发出一点近似风声的响动,随后又合上了。内森于是握住理查德的手,拇指摩挲着快要被磨平的掌纹,固执地一遍遍重复在那些本该凹陷下去的地方划出纹路,直到指甲缝里都是细碎的肉屑。突然,他感觉到理查德的手指动了动,一只手从他掌心抽离,先是缓慢地落在他头发上,把一头毛毛躁躁的棕发压下去,而后指尖随着发梢抚上侧脸,低于常人的温度让他不由得打了个激灵,却又贪恋那点触碰不肯离开,俯下身想跟理查德接吻,指腹按着骨节分明的手背用脸颊轻轻蹭了蹭。
抚摸正一点点消弭他们之间的温差,理查德的嘴开合着,动作极慢,像映射在荧幕上的定格画面。他在说:Babe…并没有什么很特殊的内容,不是什么非要听清楚的话,理查德高兴的时候会叫他babe,无聊的时候也会叫他babe,成天拖长了语调babe长babe短的,要是当真那他一定已经累死了。所以如同他们出逃的那天,内森没有听清(也可能是故意为之),敷衍地从鼻腔里发出几个单音节词。

 

“如果我现在要取走你身上的一件物品,猜猜看,我要拿走你的什么东西?”签订协议的那天晚上理查德靠在床头,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一点微弱火光在他指间闪烁,他的语气里满是戏谑与玩味。
“……心脏。”内森略加思忖后开口,“如果失去了心脏,几秒后血液会停止流动,大脑也会因为缺氧而造成损伤,那时候我离死也不远了。”
“喔,说得太好了,不愧是我们的天才小内森·利奥波德……但是有一个问题,”理查德用手指把烟头掐断,毫无征兆地瞪了内森一眼,“谁他妈的问你这个了?”
内森倒是没被这虚张声势的架子吓到,反而理直气壮地更靠近了些直接坐到他脚边,手搭在小腿上隔着薄薄的布料摩挲,动作幅度不大但着实恼人,引得理查德不满抬脚踹了他一下,他却趁机握住那截脚踝,指尖在凸起来的那块骨头上来回画着圈。
“别表现得跟个变态似的——”理查德试着挣脱却发现根本没办法把自己的腿抽回来,只好作罢,还不忘骂骂咧咧地补上第二句话,“虽然你本来就是个变态。”
“我只是在想你刚刚的问题,”内森脸上还是一副探究的表情,他垂下头将眼眸藏进深深的阴影里,一小绺头发随着动作坠下来恰巧掩住了视线,没人能看清他现在的眼神,“如果我可以取走你身上的一样东西,我应该拿些什么?”
理查德又抗议起来:“说得好像我是你家开的便利店……!”
“对不起,狄基。”内森毫无诚意地道歉,不着痕迹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成功让理查德吃痛叫出声来。有那么一瞬间内森甚至想把他的骨头掰碎,这样他就只能躺在床上接受别人的照顾,做一只被折断双翅的鸟。但多年来内森一直疏于锻炼,缺乏运动并未让他的身体羸弱,却也算不上多健壮有力,因而很显然他的想法难以实现。旋即他便转变了态度,一点点把裤腿推上去,生了一层薄茧的掌心贴合着踝关节轻抚到小腿肚、然后是膝窝。他的朋友瘦削得像一具干瘪的尸体,一层皮绷得很紧,在骨头凸出来的地方尤为明显,而这对他而言是一种致命的吸引。他抬起理查德一条腿将自己挤进腿间,神情痴迷又万分虔诚,脑袋埋在对方因急促呼吸而剧烈起伏的胸膛,肋骨硌得他有些不舒服。“那我换个说法,如果你走了,我被允许从你身上拿走一样东西……”内森开始得寸进尺,脸在颈窝里胡乱蹭着,一只手猛地揪住他的头发似乎要将他拽下去,可最后切实发生的只有贴着额角向下的抚摸。理查德被他的头发蹭得很痒,咯咯笑了起来:“好吧,你可以从我身上拿走一样东西,就算是我送你的了。”
每到这种时候理查德往往很是慷慨,原因一是他被内森那副蠢样逗乐了,二则是就算他不给某人也会蹬鼻子上脸。天啊,我会拿走他的一块骨头……大概。一瞬间内森模模糊糊地想着,然后是更多轻吻落在他身上。

 

他们为数不多共同认识的人是这样描述的:理查德·勒布,17岁,家住在肯伍德区的埃利斯街,富商阿尔伯特·勒布的第三个儿子,幼稚地恨着他的胞弟;他长得很高,但是过分瘦削,皮肤表面浮动着不甚健康的白色,修身的西装外套穿在他身上反倒是显得松垮垮,双手垂下时衬衫上的袖箍滑落到臂弯,他不得不把它收得更紧,细长的带子在手臂勒出一圈淡淡的红痕;他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短发,那双浅蓝色的眼睛(在光线稍暗的时候它们会变成淡淡的灰色)总是轻飘飘地扫过旁人,不时发出一声嗤笑,如果再适时点上一根烟,氤氲雾气从他口鼻中呼出来,他侧坐在阶梯上眯着眼朝下看,像在湖边看着自己倒影的纳西索斯。真不是个讨喜的故事。
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他向来都是人群中最耀眼夺目的一个。内森想。类似的想法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悄然根植在心里、融入他的骨血,最终看不见也摸不着。他在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派对上注意到这个谈笑风生的年轻人,那晚他喝了比平时更多的香槟,就朦朦胧胧看见仿佛是命运的指针向前挪动了一格,理查德逆着人流向他走来,在忽明忽灭的灯光里抬起右手又放下去。从此他便知道了,理查德是一个技艺精湛的小偷,不依靠任何接触就能偷走他身上的东西,有时是打火机、卷烟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有时又是一些更抽象的概念,诸如欲望,诸如爱情。
入狱后的第三十四年,假释委员会让他重新讲述他们之间的故事,一遍遍询问他们杀死鲍比弗兰克的理由,而每一次他都要从1923年那个秋天说起——理查德·勒布回到芝加哥,重新捡回他们那段岌岌可危的友谊;可事实上故事早在三年前就拉开帷幕,被包裹在聚会上嘈杂的人声里、在车轮与铁轨碰撞的哐当声里、在仓库里火焰跳动的噼啪声里、在汽车发动机启动时的嗡鸣声里像掉进蜜糖罐的腐烂水果,粘稠的甜腻的液体裹满了全身,竟也散发出诱人的香甜气息。在遥远的幼年时期他从未表现出对甜食的喜好,现在也一样,但他就是这样被一次次引诱着迈出足以改变他一生的步伐,吞下那颗沾满糖渍的罪恶果实——他如是说道,听证室的白炽灯从头顶斜射下来,照亮他没有丝毫表情的脸。那一刻他确信自己听不见其他声音,因为理查德又站在他面前。
为什么是心脏,Babe?
内森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
理查德的语气尤为不耐烦:我为什么要拿走你的心脏?
三十多年前某个夜晚的记忆喧嚣着跑来,内森像是突然被什么刺痛了,缓缓抬起手按在自己胸口,闭上眼睛:因为如果你拿走了我的心脏,我就会死——难道你不想我死吗?
闻言理查德突兀地笑起来,内森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听出他笑声里的讥讽。难道你想死吗?他反问道。
对我来说,死亡没那么可怕。内森感觉有人靠近了,便开始放空大脑,任由思绪海浪一般翻涌。他想象着一阵熟悉的气味,一个浅尝辄止的亲吻,一次若即若离的触碰,死神冰冷的手像秋天的风拂过脸颊,可他知道这双手不会带走他。他的内心异常平静。
理查德继续用夸张的语调说话:哦——是的,死亡不像我那么让你害怕,毕竟它不会让你坐牢,更不会让你家庭破裂、名声尽毁、余生只能像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躲在阴暗角落里。那么听好了,内森,现在我要来取走你的心脏。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内森露出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作为交换,我也会拿走你的东西。协议上是这么说的。

 

于是在这个盛夏的夜晚,内森·利奥波德从理查德身上取走了一块骨头。他又回到肯伍德的房子,从床头柜里取出一把七英寸的不锈钢手术刀,用酒精细心给刀刃消了毒,在理查德的小腿上比划了几下,最终竖着划开靠近脚踝的那块皮肤。尽管他自诩是超越社会的天才,精通法律、鸟类学及包括拉丁文在内的十五种语言,但解剖学对他来说还是有些吃力。他的所有解剖知识仅限于从书本上看到的,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践过,也不清楚自己的操作是否正确,可仍然自信总归不会出太大岔子。他割开理查德的皮肤,用刀尖把伤口尽量弄得更大些,剔掉附着在骨头上的肉。随后,他拿起一把锤子小力多次地锤打着那块骨头,直到它不堪折磨在敲击下一寸寸裂开,他便用镊子把骨头碎片夹出来放进提前准备好的小盒子里,余光瞥见他的朋友仰躺着,脸上血色尽失,身体还不住颤抖,黑色的血在被单上划出一道叫人心惊胆颤的痕迹。
接下来他花了更多的时间清理现场,拿白布把沾血的工具包起来、抱起身体仍在痉挛的理查德放到沙发上、扯下被单连同裹着作案工具的白布一起塞进行李袋里、去洗手间接了一桶温水、将破抹布打湿擦拭起房间里被血液溅到的地方,还得偶尔分出精力来照顾蜷缩在沙发角落的理查德,从衣柜里翻出来一条毯子盖在他身上——不知是不是错觉,在打开衣柜门时他明显嗅到了一股陈旧的气息,这是一种不属于现在的气息,因为他记得前不久家里才做过一次大扫除,把很多许久没穿过的旧衣服拿走扔掉了。
但他并未费心去思考这个问题,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他的朋友身上。理查德四肢生得修长,却柔韧性极好,整个人蜷起来的时候显得那么瘦小,像只营养不良的流浪猫似的,雨天来临时却找不到栖身之所,只得把自己缩得小一些,再小一些,仿佛巴掌大的木盒就能将他装起来,任他在里面如何抓挠挣扎也不为所动。可真正将盖子掀开后他却顷刻安静下来,不肯踏出半步,唯独两颗眼珠还敢露在外面,警惕地盯着周围的风吹草动。内森在收拾完一切后拉上行李袋的拉链,坐到理查德身旁,取出装着他骨头碎片的小盒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面上,发出轻微的响声。
理查德掀起眼皮投去冷漠的一瞥,一道触目惊心的割喉伤口横亘在他脖颈处,血液早已流干,伤口深得依稀看见喉咙里两片薄如蝉翼的黏膜,正轻轻颤动。他看着掺杂黑色血块的碎片就这么七零八落地散在桌面。内森捏起体积最大的那几块,小心翼翼用胶水把它们粘合在一起,但更多的部分已经碎得不成样子,再也没法复原了。他只好放弃重新组装的念头,将它们磨成粉末装进仅有两个指节大小的药瓶里密封,一条银链穿过瓶口的挂钩,他把药瓶戴在脖子上,这是他独一无二的项链,从透明瓶身倒映出理查德浅蓝色的瞳孔。他们平静地对视,四周连空气都是停滞不前的。
最终内森在长久的沉默中败下阵来,开口:要一起出去转转吗?

 

芝加哥的夏天,此前从未有过这样一个安静的夜晚,湖边湿热的风无声吹拂,两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相互搀扶着走在水泥路上,缓慢地一步一步向前。月亮在他们身后升起,扭曲了他们的影子。
他们偶遇几个清扫路面的工人,经过荒无人烟的草丛,草屑和泥土黏上他们的裤脚;他们路过一座桥,好心的行人停下脚步,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风吹着吹着就变冷了,迎面吹来早已腐朽的春天的气息,内森突然一阵恍惚,幽深的月光几乎让他误以为现在还是白天,他的脚步逐渐变得沉重。
理查德:还记得吗,Babe?我们开着车经过这里,你太紧张了,害怕得像个第一次杀鸡的屠夫儿子,哆嗦着嘴唇问我要不要就这样掉头回去,我笑着说当然不能这么做,我们得从他们中间大摇大摆地穿过去,那群蠢货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们车后座还躺着一具僵硬的尸体——就在离他们几步之遥的地方!
内森:不……
理查德:省省吧内森,你瞧你现在这副蠢样,可是抛尸的时候我看你还笑得挺开心呀?想起来了吗?我们把浓盐酸倒在他脸上,站在原地等了大概几分钟吧,就这么看着他的脸被腐蚀、皮肤开始变红、变成焦炭一样的黑色、最后连五官都融化了!可怜的鲍比·弗兰克,以前我从没见过他,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但我竟然讨厌起他来了,如果不是他恰巧出现在那里,之后不就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了吗?对啊,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胎记啊?让我想想……简直就像给养殖场的猪打上记号,真不敢相信世上竟还有这么蠢的东西!
内森:不要再说了,狄基……
理查德:闭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和我想着同样的事情,想着该死的鲍比·弗兰克身上为什么会有没销毁干净的胎记,想着为什么他的尸体会浮出水面,想着为什么那天他恰好路过我们的车子。你在想为什么芝加哥的废物警察能这么快锁定你,为什么我能那么果断地跟你切割,但我猜你思考得最多的问题是——为什么没有在我引诱你犯罪之前先杀掉我?这些年你是不是一直在幻想,那具沉入水里的尸体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内森:……我再也不想记起来了。
理查德嘴角挂着讥讽的笑,说出的话近乎残忍:Babe,你的眼镜呢?
刹那间,天边炸响一声惊雷,闪电犹如死神的镰刀劈下撕裂寂静的夜,大雨倾盆而下。金发少年满身伤痕地倒在地上,右腿以一种极为怪异的姿态扭曲着,不断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来,他双目圆瞪死死盯着故事里的另一个人。
恐惧蔓延过喉头,让人发不出一丝声响。内森几乎是下意识就摸向自己的外套胡乱翻找着,结局当然是什么也没找到。他顿时如遭雷击,踉跄着向后退去,手一软,行李袋就这么掉在脚边,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理查德冷冷地说:Babe,打开它。不。他听见自己惊慌失措的声音,着了魔般蹲下去抓住拉链的一端,手却止不住地打颤。一个危险的想法倏地浮现出脑海,他拼了命想要摆脱这个念头却越陷越深。不要打开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它。不要去想。打开它。不要去看……太多的声音充斥着大脑,他在一片混乱中不受控制地用力,手指好几次打滑,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呲啦”声,拉链头被他扯烂了,闭合的链条松散开来,像野兽朝他张开大嘴——
袋子里面空空如也。

 

内森·利奥波德一直都知道,杀人不过是抬起手又放下来。他记得那个雨夜理查德举起手里的凿子一下下砸在男孩的后脑勺上,滚烫的血液飞溅到他脸上就仿佛他也被割伤了,还有一部分沿着凶器流到他的袖管里,在衬衫上洇开大片血迹。直到男孩在他怀里彻底不动弹了,他大口喘着气放下手,车里闷热的空气迫使他扯掉身上的外套,脸颊也因过分激动而泛起不正常的红色,内森紧张地握住方向盘几次三番回过头去看他,一时间竟忘了呼吸。抬起手,放下手——世上再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事了。
在他的无数个噩梦里,理查德脸上都带着血,躺在房间被扯烂了一角的地毯上、坐在车后座的真皮座椅上、趴在浴室冰冷的白色瓷砖上,水流哗哗地淌下来稀释了地面一大片血污,混合着鲜血和水的液体蔓延到他脚边,沾湿脚掌。恍惚间他像是回到了芝加哥大学的派对,理查德扔掉烟头穿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停下脚步时他几乎能嗅到他身上的烟草味。他想,理查德是一颗裹着糖衣的毒药,是一串阳光下的泡沫,也是一个多浅薄的影子,灯光照亮他的轮廓一点点变得透明,变得漂亮易碎,似乎只要稍稍用力便能将其从中间撕开,轻飘飘的,既承接不住他过分浓烈的情感,又无法成为他信仰里鲜活的神明。因而内森抑制不住地抬起右手又放下来,就像曾经他的朋友杀死他那样亲手杀死了他的朋友。他杀人不用利器而用爱欲与执念。他带着尸体从监狱逃离,狼狈地摔进臭水沟里。他杀死了记忆的碎片,尸体埋葬在七尺之下。他看着自己满是血污的双手,再也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界限。
然后他的身体仰倒坠入海里,旧相片的残骸在那一瞬脱离了桎梏,飞向他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死亡并不可怕,遗忘也不是终点,他仍有一颗滚烫的心脏,跳动着、空落落的、隐隐作痛,挂在脖子上的吊坠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那个地方。他曾与魔鬼做交易,事情却并未向他预料的发展。他被落下了。但少年时那些玩笑话在胸口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他的心脏就是理查德·勒布的埋骨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