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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我的背心湿透了。
太阳晒得41分局的警用马棚燥热不堪,我把脸上的旧报纸摘下,伸了个懒腰。两点一刻。此时我和让躺在干草堆里,天气简直暖得不像话。马棚被太阳照得暖烘烘的,我的后背贴着扎人的干草垛,有一种毛躁但不尖锐的坚实感。我睡眼朦胧地侧过脖颈,模糊的视线看见让的灰眼睛吸满阳光,像两颗五彩斑斓的琥珀。他正盯着不远处的两匹马儿挥舞尾巴。
“……我睡了多久?”我吞了吞口水,沙哑着开口。我渴得很。
“半个小时吧。”让发觉我醒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干草茬。“回分局?”
“嗯,我快渴死了。”我试图站起,却只抬起了脑袋和双手。“拉我一把。”让白了我一眼,伸出手来。咻地一下,恍惚间我就站起来了。“哇哦,维克,最近健身效果不错嘛!啧啧,年轻人就是有劲啊。”我不禁咋舌。让拍拍双手,“少拍马屁了,前·杜博阿老师,我们走吧。”
我的搭档让·维克玛警官似乎很喜欢马。他刚来41分局时就爱在休息时间往马棚跑,常常带着一身干草味回到办公室。让很少笑,他刚入职时就解释说他患有忧郁症。我说,没关系啊,这不影响你当条子。我比你多活了十年,也没遇到几件顺心的事。这在瑞瓦肖太正常了。我煞有介事地点头,故作严肃。让像漏了气的皮球一样噗呲一笑,得了吧,哈里尔·杜博阿警官,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你是那种没经历过什么挫折的人,你那双绿眼睛干净得像玻璃一样。我疑神疑鬼地环顾了一圈办公室,特兰特和茱蒂特缓慢地点了点头。哈,你被戳穿了。我的大脑争强好胜了一秒就被同舟共济压下去——他们就欣赏你这一点。
嘿,你会不好奇同事的业余爱好吗?这显然不符合迪克·马伦的作风。对于忧郁搭档的这一爱好,我总是表现得很感兴趣。我自然而然地跟着让进了马棚。如水一般平滑流过的无聊日子里我们办案,跑腿,巡逻,在马棚里睡觉,直到彼此混熟。直到我在家里偶然翻到一本书,某页明明白白地写着:西德纳姆建议用骑马来医治忧郁症和疑病症。直到某个周末,让约我一起去郊区的跑马场。我怎么可能拒绝,毕竟维克真的应该多骑马。
和平时慢慢悠悠地骑着马日常巡逻不同,我们带着分局的马儿们在偌大的跑马场上纵马奔驰,天地间只有我们。你可以短暂地忘却一切,忘却你是一个瑞瓦肖人,只需感受风从脸上刮过,马蹄掀起草籽,马儿发出欢腾的嘶鸣,阳光照得它们的皮毛闪闪发亮。让驾着马跑得很快,在大多数时候我都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他牵着缰绳,意气风发,手臂发力的肌肉线条很漂亮。这种时候我才想起他是一个还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
不记得绕着草场边缘跑了多少圈后,我们牵着马儿去吃草料。它们斯文地嚼着草场中心的鲜草,而我们双双瘫倒在草地上,默默无语。
良久,我开口,“让,我们的马有名字吗?”
“你什么时候开始关心这个了?”让笑起来,他很少有这么放松的时候。“官方档案里没有,但我给它们起了名字。你常骑那匹灰色的叫吉姆,我骑的那匹棕色的叫罗恩。”
“哦,吉姆和罗恩……怎么听起来像是同一个人的名字?吉姆·罗恩,很标新立异嘛。”我笑得腹部抽痛。
“是啊,我随便起的。不如说说你为什么叫哈里?”
“我不知道。你也觉得听起来很蠢是吧?嘿,我为什么不改名叫火行者·杜博阿?”
“哇哦,酷毙了。完全是你的风格。”让露出一脸假惺惺的真诚。同舟共济说,放过他吧,他快笑出声了。
我叼起一根草,侧过脸看让,阳光下能看清让脸上细小的茸毛。太阳真好。
麦克他们都叫我“人形开罐器”,说我总能从嫌疑人的嘴里撬出情报。哈,简直是目光如炬。我确实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看,不同颜色、不同情绪的眼睛。当然,让的那双灰眼睛是我最熟悉的。我曾无数次用视线描摹过他的眼眶,从睫毛到瞳孔。那双眼睛常常淡漠得透不出什么情绪,但有一次格外不同——在我印象中就那一次,46年冬天。
46年冬天,我们分局接到一个大案子。对方是亡命之徒,抢了加姆洛克最大的一间银行,用机枪把银行射得像个筛子。A、B、C翼全员出动,驾马追着那伙混球到了一个人影寥落的小村庄。他们藏起来了,但绝对没跑掉。天气冷极了,空气中混杂着人和马的叹息,诡异的寂静中只能听见雪堆从松树上落下。好久没见过这么多RCM了。
倏然间不知从哪里射出一枪,没打中人,却一枪射中了棕马罗恩的脖子,马儿嘶嘶的悲鸣回荡在雪原之上,罗恩跪下奄奄一息,让也从马背上滚到地上翻了几圈。人群一片嘈杂,马群如惊弓之鸟。我感觉心脏快跳出来了,忍不住朝枪声的方向开了一枪,夹紧大腿驱使吉姆跑过去。“维克!维克!你怎么样?”我刚想下马,让趴在地上抬起头说,“别管我了,哈里,先抓住他们。”我从未见过那双灰眼睛的这副模样,原本像薄雾一样的灰色被愤怒染红,怒火几欲跳出眼眶。
我随B翼那几队人马冲过去,前面的人叫嚷着。“都别动……哈,他们没子弹了……都铐起来……”解决了,没事了。没事了。我剧烈地呼吸着,旁边的同僚拍拍我的肩膀,“杜博阿,这儿我们搞定了,回去看看你搭档。”
人马簇拥着罪犯朝分局的方向奔去。吉姆停在原地,看起来有些落寞。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可怜的吉姆,我们回去接你的同伴吧。”我们往反方向折返回去,罗恩被枪打中的伤口血流汩汩,吉姆发出咴咴的哀鸣,血腥味在冷空气中弥漫开来。让在流泪,他的眼睛红得像要滴血。下马,我抬手接住从他脸上滑落的泪,我的掌心像是被灼烧似的。为何他的泪珠如蜡烛燃烧后滴落的蜡油般滚烫?我的心也在滴血了,原本就破碎的心忍不住又为此裂出一块。这匹高大的马儿就这么羸弱地蜷曲在雪地里,让抱着罗恩,直到马儿的躯体渐渐冰冷。天暗下来了,寂静重新笼罩这片原野。
“让,我们回去吧。”我抱住他,他的身体也如此冰冷。
让哽咽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哈里……我宁愿……枪打中的是我……”
好冷。北风卷着雪块砸过来,我们在风雪里颤抖着相拥。让把我搂得很紧,同舟共济对我低语着,他不愿再失去任何重要的东西了。人的一生有很多个支点,罗恩是其中一个。我在颅内反问,那我呢?同舟共济说得很慢,你当然是。你很重要。别把自己折腾死了,就算是为了他。
落在身上的雪块越来越多,暴风雪要来了。你们不能再待在这儿等着被冻死,忠心耿耿的吉姆把你们俩驮回了41分局。
日子还在继续。没过多久,我们从骑警变成了乘警,老吉姆被卖给了郊区的跑马场,得以悠闲度日。我们换了警车,夏天的记忆变成了尘土飞扬的街道,货车不耐烦的喇叭声,被汗水浸湿的廉价汗衫,汽油味混杂着库普瑞斯40的铁皮被暴晒后的涂漆味。巡逻时我们总开着窗。即使是夏天,风也猎猎地刮着,但风声中少了几声马鸣。让总是很沉默。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怀念过去驾马奔驰的日子,也许他也是读着骑士小说长大的那一代人。马背上的时光总是好时光。
开车比骑马无聊多了,它不会回应你,就算你把它开进海里也不会。不知道从朵拉走后的第几天开始,我脑中总是会突然冒出一个声音:嘿,你一直当警察有什么意思?你得到什么了?过去的不会再回来,未来也不会再等你,我们迟早都得毁灭,谁也不会记得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一名叫哈里尔·杜博阿的双重荣誉警督。你的那一丁点儿可怜的骄傲感,会像北风吹舞铃兰花瓣一样被卷得无影无踪,再也不见。往后的几个月我一直在跟这个魔鬼的声音拉扯着。我说,你他妈的能不能闭嘴。它说,你早就相信了,不是吗?不然你为什么要放任自己沉溺于酒精与思必得的世界里呢?虚幻比现实好多了,不是吗?我挥舞着手臂大叫,我受够你了,赶紧滚开。日子就这么撕扯吼叫着过去,直到我在褴褛飞旋二楼醒来,头痛欲裂,却惊奇地发现大脑内空无一物——我变成了马丁内斯的一张白纸,似乎就要被潮湿的海风包裹着卷到大海中去,再也不回来。
在马丁内斯的第三天,我在褴褛飞旋一楼的那个金发墨镜男身上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干草味。博学多闻告诉我,西德纳姆建议用骑马来医治忧郁症和疑病症。哦——我瞥见他墨镜后略显悲伤的眼神,猜想这个年轻男人可能患有忧郁症。
吊人案侦办结束后,我拖拉着身体回到远航者路11号。博学多闻指引我翻到一本书,上面写着我好奇已久的句子:西德纳姆建议用骑马来医治忧郁症和疑病症。操,我想起来了。我捧着书的手忍不住颤抖着,记忆涌入我的脑海,于是我提笔写下前面的文字,几乎用完一管蓝色水写笔。我怕我再忘记,我真的不该再忘记了。
我放下笔,拿起电话听筒拨出那个熟悉的号码。“又怎么了?”让的声音在听筒里响起。他叹息了一声,“哈里,如果你只是又想起了一些要道歉的事情,别再因为这个打给我了。”
“不!”我大喊,“我这次打电话是想问你,这周末要一起去跑马场吗?看看老伙计吉姆。”对面沉默了一阵,我从未觉得几十秒有这么漫长。
让说好。我注意到他的话尾音是上扬的。哈,他肯定在憋笑!
我愉悦地挂了电话,躺在沙发上翘着脚欣赏我刚写下的那几张字迹狂野、墨迹未干的纸。
嗯,我的记忆没有出错。让确实很喜欢马。
工业城市瑞瓦肖的天总是灰蒙蒙的,但好在周日的天气晴朗多云。清晨惨白的阳光从快速流动的云中穿过,把你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你们又在跑马场了。你,哈里尔·杜博阿警官,你的搭档,让·维克玛警官。51年的云,还和五年前的云一样吗?你们在这里,干草在这里,阳光在这里。那时间的参照物是什么?
你又开始伤春悲秋了。同舟共济对你耳语,千万不要说你把过去的曲折都忘得一干二净,今时与往日并无区别。不要再伤他的心了。
枯萎的草长得很高,简直像一片芦苇地。让深一脚浅一脚地朝你走过来,歪歪斜斜,他看起来那么瘦弱,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似的。你大跨步冲过去,让·维克玛的身影愈来愈高大,你忘了他跟你一般高了。他有些愕然,但还是坚定地、不疾不徐地往这个方向走着。你们在相隔一米的距离站定,他等着你开口。
“维克,我好想让你也见见竹节虫。”你听见自己说。
“如果它真的存在,总会有机会的。”让拉起嘴角笑了一下。
你圈住搭档的肩膀,“走吧,我们去骑马。哦我们的老伙计吉姆,我想死它了……”你们东倒西歪地朝马棚走去,远方的烟囱冒出白色的烟混进云里。不管昨日与明日如何,起码在今日,我们存在。
我的心是如此浩瀚而博大。我爱此刻,我爱你,我爱这个世界。
- F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