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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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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6-03-18
Words:
16,156
Chapters:
1/1
Kudos:
8
Hits:
426

【旻玟|离危】过春天

Summary:

破镜重圆、angry sex、微虐、为爱倒贴、HE

Notes:

离危27 不要走错
BGM:《过春天》-谭维维

Work Text:

暴力预警/wcn预警/咯噔预警

 

【我们朝着春天去好吗?】

 

1.

首尔的冬天常常有雨夹雪,每到下雪前夕,我的腰总会痛上一阵子,这是很久之前的腰伤留下的后遗症了。

那天出门时,裹上大衣之后腰开始隐隐作痛,我扶着腰,认命地捡起纸箱子里的雨伞。如果放在古代,拥有这种未卜先知预测天气的能力可能会被奉为巫师之类的大角色。

剧院附近有点难停车。我把车开到远处的停车场,再走回来,站在门口等了几分钟,同事Felix就来和我汇合了。

位置在三楼看台,勉勉强强能看到演员的脸。
Felix是个澳洲人,很喜欢流行文化,否则他也不会在剧院里犯困了。剧院的场地比较小,舞美做得也相当一般。

“One song glorey …
台上一个头发凌乱的青年抱着破吉他唱着。

我拢了拢风衣,视线再聚焦到这个角色时,我才发现这张脸有点出乎寻常的面熟。他身上穿着做旧发黄的牛仔裤,T恤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
这样的扮相让我觉得有点出戏,费尽心思锻炼过的一副完美的躯壳,不会因为套上了下等人的衣服而真正成为下等人的。

——我的交际圈里大概没有这样人,更多的是婚后幸福肥的同事,还有眼下乌青的学生们,因此我本能的认为他大概是某个小有名气的的明星,只是我不知道名字而已。

散场时我比比划划的问Felix:“Roger这个角色的扮演者是个明星吗?”他韩语一般,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问完之后我开始腹诽自己,一个外国人会比我更了解本土明星吗,何况这个外国人几乎睡了全程。

Felix看起来昏昏沉沉的,黑色的毛线帽下眼睛仿佛要粘连在一起,像只没睁眼的猫。他有点困惑的看了看我,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张宣传页给我看。

 

我边走边细细翻看着宣传册,无心看路,Felix则扶着我扮演导盲犬的角色。“Roger 扮演者……金昇玟?”读到这一行时,我停住了。像是大脑宕机一样,自己完全不能处理这条信息。

根本不是什么沧海遗珠的明星,是我高中时的仇家。

灰色的出租在剧院门口穿梭着,鸣笛的声音嘈杂着,头顶也灰沉沉,像是要下雨,或者是雨夹雪。提起金昇玟这个名字,我有些兴致缺缺的,正在想如何拒绝Felix吃晚饭的热情邀约时,他很有眼色的先于我说,男朋友叫他去父母家坐坐。
于是我也借坡下驴的跟他分开了。回到我的便宜轿车上,开了十几分钟热风,车子似乎也没热上来,路上很堵,我有点无聊地打开电台来听,里面唱着“亲爱的嘿呀 嘿呀”这样唱着,不像是儿歌。

对这样的歌不太感冒,觉得烦,然后把电台摁掉了。

车子开到高架上仍然在堵,我有些后悔开车出门了,看着底下来来往往的车,大多有着和我的差不多的外壳,是沾着泥水和尘土的黑色或白色,偶尔有漂亮的跑车开过去,外壳颜色必定很独特,如果跳下去会不会吓到里面的富人?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

我在首尔的出租屋不算大,因为下雨又常常觉得阴冷。总是感觉到孤单,我曾经想过要把顺东多利接到这里来照顾,在第四次差点被堆放的纸箱子绊倒之后,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躺在单人床上,我又翻出包里场刊和海报来看,在群像海报的中缝里,我发现了金昇玟西装革履的宣传照,脸已经被蹭得有些褪色。
我把那些东西揉成一团,丢在了地上。

 

2.

 

对金昇玟的初印象,大概就是一个沉默寡言孩子,脸被长长的刘海和卫衣帽子挡住,总是低着头。完全拒绝沟通,也完全拒绝肢体接触,虽然显得很孤僻,但又完全在正常的范围之内。所以从没想到过能和这样的人发展出亲密关系,没想过会牵手会接吻,没想过这辈子会一直纠缠不清。

金昇玟刚刚转学到班里时,几乎所有人都听过那样的传闻——金昇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爸爸在本地从政,家里有高尔夫球场和马场。

可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会挨打呢?
身上青青紫紫的斑痕远远不止拳打脚踢那么简单,白皙的胳膊上还爬着刀伤增生的痕迹。

可疑的还不止这些。
金昇玟有时候会不来上学,据帮忙审批假条的同学说,金昇玟家里准备给他申国外的学校,所以最近一直在和留学机构打交道。
桌子中间的三八线不知道是哪一届学姐学长留下的,桌面被他整理得干干净净,只有一小摞练习册摆在那儿,好像随时要走一样。

我只是盯着那个空座位发呆。

 

半个学期里他请假出去考了两次雅思,他一如往常的回到学校时,班里正在做听力作业。

早饭后的听力时间,如果没有老师监督的话,很多人就这样戴着耳机,手撑着脸颊睡着了。

没有心情做作业,我看着他从包里拿出耳机,线被细心的缠起来,但还是绞在了一起。
金昇玟低着头耐心地去解那团缠在一起的黑线,大概是有点着急,他撩开额前的碎发,厚重的刘海下面遮盖的,也是一片乌青。

“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试着和我说说吗?”

 

仿佛有什么情绪压抑着,再也不能忍受了,我把练习册的一角撕下来写下这句没头没尾的话,然后递到他摊开的试卷上。

他看着那一行文字,怔愣片刻,又转头看着我,睁得有些大的眼睛里,好像要下雨了。

 

3.

很多时候都是无巧不成书,很快又和金昇玟见面了。

高中班主任过世了,和高中时候的老师没什么情分,因为和他儿子在同一个学校工作,所以过去吊唁。

 

灵堂布置得很简单,正中间一张小案上摆着老师的黑白照片,写过礼金之后给老师鞠了三躬,转身要走了。

门口有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看起来面熟,像是高中同学,最里面站着的那个是金昇玟,穿着简简单单的黑色风衣,和他们聊着什么,场面不算沉闷。

“老同学们感兴趣的话,不妨来看看,我还有几张亲属票。”金昇玟笑得相当体面,仿佛大厦广告画上的艺人一样,有一套程式化的表情,笑得不至于太虚伪,也不至于太有亲和力。
有人聊起他在演的剧,他索性从大衣的内插袋里摸出来一个长款钱夹,花纹的排列方式让我敏锐的察觉到,Gucci的钱夹,Felix也有一个,据说价格顶得上我两个月的收入。

聊最后大家作鸟兽散的时候,几个人吵着说要留金昇玟的电话号码,金昇玟耐心的打电话给他们。

 

我叫的网约车还有三分钟赶到,在我将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的时候,金昇玟叫住了我。

 

“旻浩哥,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吗?刚才没顾得上和哥好好聊天,想和哥叙叙旧。”

门口大敞着,金昇玟依然露出得体的笑,骑虎难下的情况下,我把我的工作号报给他,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旧可叙的,除非他想买凶杀我。

“哦,可以。”我也对他笑笑,这是做老师多年修炼出来的笑容,毕业后的学生向我坦白说看起来真的很可怕。

 

做高中老师,常常面对的是加班和外出培训,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老朋友几乎都是在金浦的那些邻居和同学,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了,想要出去玩就在朋友圈和IG看看老同学们分享的照片,再看看自己的余额,会少些妄想。
地铁九号线是通勤时间段最忙碌的一趟线路,但我几乎很少感受到这一点,下班时间通常是晚上11点多,地铁上加班完的人们像行尸走肉一样,偶尔有打扮过的大学生孩子们上车,大概是为了去哪里开派对。

其实金昇玟常常发来短信,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说不着边际的话,只是在聊天框自言自语着说,已经深秋了,很想哥,很想跟哥见一面。

 

手指停留在键盘上,还是没想好回什么更得体。

 

已经深秋了。

 

坐在旁边的学生们吵吵嚷嚷的,像是高中生。天已经很冷了,怕冷的孩子已经穿上呢子大衣,戴上了围巾。

也是在秋天的时候,金昇玟第一次对我打开了心结。公园里的秋千已经有点凉屁股,金昇玟穿着厚厚的大衣坐在上面荡来荡去。

天黑得很早,所以在麦当劳吃了甜筒就拉着手回家去了,即使读中学之后就没有男孩子再拉着手一起玩,但还是那么做了。

十几度的天,甜筒化得很慢很慢。所以拿在手里一下一下的舔着,看起来相当认真。

金昇玟在路上蹦蹦跳跳的——“真的特别开心和哥做朋友,真的,感觉幸福得要死掉了……”

 

去公园玩一次都觉得满足的金昇玟,没吃过几次甜筒的金昇玟,没交过朋友的金昇玟高兴得像个小风车,没过一会儿就跑远了。

 

“昇玟千万不要死掉啊,我们春天再来公园玩好不好?”
被我揉了细软的头发,金昇玟乖乖的点了点头。

 

地铁上的高中生们玩儿得兴起,胳膊被撞了几下之后我忍不住露出作为教师演技精湛的黑脸,等他们消停下来之后我满意的看向手机屏幕,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误触了屏幕,直接发出去了快捷消息。

【O K】手忙脚乱的甚至没来得及撤回,
金昇玟秒回了消息:

【要见面吗哥 什么时候有时间呢?^ ^】

【可以加哥的KKT吗?TT】

想不到拒绝的理由,就那样加上了好友。

其实应该是被追求了吧?只要不是钝感力很强的傻子都能看出来。做什么事都事无巨细的说出来,包括最近看了什么书,去哪里玩儿了,化妆的时候想到要喝酒之类的。

发消息也很像读书的时候,喜欢用很可爱的卡通表情收尾,做什么事情都很可爱。

 

4

金昇玟其实就是那种外表很内向,其实很可爱很会撒娇的孩子。

高中我们住在寄宿学校,课业很繁忙,午休也只能趴在桌上睡一下而已。

 

夏天教室里空调开得很足,其实反而不容易入睡。

 

身上披着长袖运动服,我和金昇玟趴在课桌上面面相觑。他比我们班里大多数人都要小两岁,这大多数人里当然也包括我,总之他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子,趴在桌子上的时候,脸颊肉被挤出来,看起来软乎乎的。

他脸上有颗痣,很大的那种,趴在白皙的脸上显得很突兀,算不上好看。

所以总是想方设法的挡住,有时候会用痘痘贴,被我看久了金昇玟才结结巴巴的说,不,不许看了,等长大之后会切掉这个。

 

可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就快要高三了,桌面上的书摞得老高,脸贴着的也是厚厚的一沓试卷,上面有中性笔水的香味,是在日本的姨妈带回来的。

姨妈住在东京,一个人在异国打拼,如今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领导,从我记事以来她回韩国大概只有四五次,我对她的印象大多来自于祖母口中,她对这个日本姨妈总是有诸多溢美之词。
“可惜姐一直都单着,一个女人在外面飘着像什么样嘛……”觉得自己被姨妈比下去了,妈妈通常会这样说。

 

姨妈这次回来是为了解决签证的事,因此在家盘桓了很多天,姨妈常常

“东京?当然知道了 还可以抽名侦探柯南的扭蛋呢 ,有好吃的布丁,还有白色恋人小饼干……”

话头当打开又被妈妈截住,按她的意思,只有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辽阔,才能激励我努力学习,她的野心也远远不止东京,大概想着自己的儿子带全家移民到新加坡,或者美国去。

姨妈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满满的一袋日本产的文具,还有零食,在家这边不太好买到。没太敢表露自己有多高兴,更害怕妈妈把她口中的破烂儿丢掉,我把这些吃的用的都拿去和金昇玟共享。

金昇玟拿着那支螃蟹钳子笔,当个宝贝似的,钳子被他摁得咔哒咔哒响。

“旻浩哥不许惹我,要不然我就把你鼻子咔嚓掉。”
被他张牙舞爪的样子逗笑了,攥着钳子说金昇玟你能不能别那么幼稚了,金昇玟挣脱出来又想夹人。

 

“哥,睡不着。”金昇玟碰碰我的手指,把我的思绪彻底扯回来,他用口型对我说。
略长的刘海盖住他的眼睛。

“你冷不冷?”我对他做口型,同时指指他穿着短裤的腿。金昇玟点头,细软的头发随着动作在课本上滑来滑去,发出沙沙的声音。

大多同学睡了,教室好安静。我把外套轻轻脱下来盖在金昇玟腿上。
“好点了吗?”
金昇玟轻轻勾我的小拇指,冰凉的手被我握住。

“好了,玟玟快睡。”

似乎是对这样的称呼很受用,于是他乖乖把屁股往前挪了挪,紧贴着桌子,把头藏在衣服里睡去,我也重新趴到桌上,耳朵贴上桌面时,我听见那头传来的心跳声,扑通扑通。

 

5

不久后在之前那个公园见面了,路过麦当劳的时候还想着要不要买两个甜筒,或者是汉堡炸鸡之类的,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金昇玟或许不喜欢吃小孩子吃的那些东西了。
我在附近的便利店买好了酒,坐在秋千上摇摇晃晃的等着金昇玟。

路灯是暖黄色的,在灯光下面有树影洒在我的脸上和身上,凌晨一点多,公园里已经没几个人了,连河边都很安静,唯一攒动的是绕着路灯飞的小虫子。

严格来说,自从高中毕业之后已经有八年没见到金昇玟,八年已经足够改变很多很多了,金昇玟的样子都被记忆冲淡了很多很多,我看见一个穿着灰卫衣和短裤的男孩儿出来,往前走了几步之后他朝我招招手然后跑过来。

是金昇玟,他穿运动装的样子让我一时间没有认出来。

 

公园里的秋千,一个板子可以坐下两个人,所以小时候常常看到哥哥姐姐来这边约会。

 

当他坐在我身边时,我把手里的酒递给他。十月份的夜晚尚有风吹过来,树影摇动,那些蓝紫色的斑驳在他脸上晃来晃去,我又看不清金昇玟的脸了。

短裤的速干面料被风吹得作响,肥大的裤管翻飞起来,露出他看起来肤色惨白的腿,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好像有点冷哦。”

金昇玟没有马上回话,我自觉这话说得有点暧昧,无论是作为老同学,作为前任。或者是被追求者,这话好像带着相当直白的指向性。

我可没那个意思。

金昇玟把那瓶酒的封口剥开,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一般,闷了一口酒。在我心里想着如何展开下一个话题时,他转过身,衣纹都被牵动出好看的线条,眼睛笼罩在一片暗色里,却仍旧直勾勾地盯着我说,“对,冷得完全要死了,这种天气你不该邀请我回家坐坐吗?”

完全乱了。

这次轮到我默不作声了。只是像他那样把盖子掀开,灌了几口之后,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喝吧,”

“喝酒会暖和一点。”我答非所问的胡乱说着,平静得就像骗高三的孩子们说“高考完什么都好了”。感觉像开了一个窝囊的玩笑。

秋千来来回回的一直荡,荡得人头都要晕掉了。

 

“熬过这两个月就轻松了。”

 

高三那年,班主任也常常这样说,尤其是在晚自习做题做得昏昏欲睡时。

 

教室在顶楼,放学铃声敲响时,楼道里已经挤满了人,地铁四号线的晚高峰也不过于此,在一级台阶上至少要停顿二十秒以上。

高中的时候本来只是在舞社跳舞,后来右被娱乐公司挖去做练习生,为了准备和公司签约的事,我不得不休学了一段时间,再回来班里的座位已经打乱过,金昇玟还留在之前那个位置,另一边空荡荡的,课桌被擦得很干净。

是在等我。

 

之后两个人相当珍惜高考前的时光 不上课的时候几乎要一直黏在一起,白天要穿对方的校服外套,金昇玟用的柔顺剂味道很香,海盐的味道。放学也要牵着手一起回家,躲进一楼洒扫间的时候,金昇玟扭扭捏捏的叫着“哥哥”,把初吻留在我的嘴角。

 

我抱着他,只穿一件衬衫的腰身实在瘦弱。

“喜欢哥。”

 

我怎么回答的来着?

不记得了。

 

6

凌晨的时候,我被大作的警铃声吵醒,睁开眼发现,楼下不远处有救护车驶过。

头骨断裂般的疼痛。

从很小就培养出了养生的理念,我没有喝酒的习惯。忘了来自哪个嗜酒如命的学生曾经跟我说,韩国的烧酒配料表很糟糕,喝过会头痛。因此我特地破费,虽然也不是什么高档洋酒,但好歹也是便利店里最贵的bailyes ,味道太甜,还有点咖啡香,没想到是一样的让人头痛。

理智被艰难召回一些,我试图从床上爬起,肚子上趴着的那个人因为我的动作醒了过来。
看着金昇玟趴在我身上的样子,我立即还魂,完全清醒起来。昨晚断片儿了,我甚至忘了自己是如何回家,又如何躺回被窝里,还带着一个金昇玟?

 

把前任灌醉,然后潜入他的家,趁他不备,把他痛快的肢解。我想这一定是最周密的爽文复仇之路,然而金昇玟只是趴在我身上,在这张只能容纳一人的小床上。

所幸金昇玟没有要杀人的意思。

他的无袖背心因为睡觉不老实纵到最上面,露出大片的后背,身上的布料不多,裸露的皮肤之上,满是旖旎之后的痕迹。金昇玟有点呆愣的看着我,仿佛眼睛没有去聚焦。

“金昇玟,不会感觉到冷吗?”察觉到我们之间隔着一道厚厚的被子,金昇玟就这样在被子外睡了一夜,我这样问他。

 

金昇玟摇摇头,眼睛仍旧失焦的看着我。我几乎觉得脸上的热气开始往上涌了。金昇玟长久的沉t默让我想要推开他去做点儿什么,在我要动的时候,他缓缓地开口。

“李糯哥……有点想哥了……”说完之后他笑了出来,脸上还带着宿醉之后的潮红,该死的醉鬼。他往上拱了拱,似乎在找寻一个更舒适的睡觉姿势,下一秒他抱紧我,头扎进我的怀里睡去。

 

昨晚发生的事,一些碎片的记忆还能被捡起来,那是我喝了半瓶酒之后,攥着酒瓶的那只手把金昇玟的脸扳过来,他的表情有些错愕。

 

很荒唐的,我先喝醉了。

 

“金昇玟,我好像从没看清过你的脸呢……”我凑近他说。

他的脸仍旧罩在阴影之下,靠近他时我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和我的一样。

 

不知道是谁先吻上了谁,
只记得金昇玟喘着气推开我,在耳边说着,哥,回家再继续弄。
之后就再也想不起来了。

 

喜欢金昇玟吗?

是,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这样的。

某天偶然间发现自己超乎寻常的在意他,在意他厚镜片下天真的眼睛,在意他慌张涨红的脸,在意他轻轻哼唱出来的歌词,我下意识的逃避这样的情绪——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慕,不是什么值得歌颂的事,甚至算不上光彩。

更何况正在和经纪公司接触的我。

那段时间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高考,即使不凭借艺术特长,我也能考取不错的学校。

因为有出道的打算,我离开了之前那间很有名气的舞室,长久的努力全都得到了回报,在优绩主义的制度下,我是个完完全全的胜者。

那一年我有点早熟的想着,我很快能作为艺人出道,再过几年或许能和当红的女艺人结婚,如果能有个漂亮的宝宝也好;如果对方不喜欢孩子,那就做幸福的丁克家庭。

 

俗人都向往那样完美的人生,所以想过有意识的疏远金昇玟。

高三的时候,上体育课已经变成一件奢侈的事。我看着金昇玟在操场上和那些人玩儿足球,春天还会有一些微风,金昇玟纤细的身体在运动服里摇曳着。玩过一会儿他累了,坐到我身边来,余光里我看到他摘下眼镜来擦。

“李旻浩!”
他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叫了我的名字然后转过来,刘海被汗打湿然后被撩上去,让我看见他那张白净的脸。 没有长开的小眼睛很漂亮,脸上的痣很漂亮,营养不良的腿很漂亮,连身上的淤青都很漂亮。

 

准备出道和准备高考差不多辛苦,即使有很麻烦的概念和编舞要去消化,即使被公司的前辈们再三警告不准恋爱,即使脱离了学校几个月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好像也没办法忘记金昇玟了。

 

拿着手机在聊天框删删改改了无数次,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对方的消息了。
——“哥最近过得好吗?”
——“只是感觉有点太想哥了。”

 

7.
金昇玟这个人,其实是没办法疏远的,太像只赖皮狗,怎么赶都赶不走的那种。

 

作为同桌的我第一个对他表露出友善,第一次带他出去玩,于是被这个人彻彻底底的缠上了。

第一次赤裸相见,也不是因为做爱。
高一那年,在我第无数次看见他身上的伤,有点刨根问底的问他伤口的由来时,金昇玟把我拉到离学校最近的小旅馆里,开了一间钟点房。
窗帘都没有拉起来,房卡也没来得及插进感应槽里,昏昏沉沉的小房间里,他背对着光源,一件一件把包裹身体的布料剥下,随它们掉在脏兮兮的地毯上。
先是校服外套,然后是卫衣,长裤。
青青紫紫的伤痕暴露在空气里,像是寒冬里手脚冻伤的痕迹。

十月份已经相当有要入冬的迹象,空气都是冷的。身上只留下内裤和贴身穿的无袖背心,那衣服被凸出的肋骨撑起,显示出病态的瘦弱,金昇玟掀起衣角的手顿了顿。
像是要窒息了一样。

“昇玟啊……”喉咙都被不知名的情绪堵住了,叫过他的名字之后再也发不出来一点声音。
“哥,如你所见。”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请假去考托业了,考得成绩很差,所以,所以,本来也不该挨这么重的打……”金昇玟越说越急,仿佛哮喘病那样猛烈地换着气。

 

“哥知道,家里住着菲佣吧?明明知道犯法,爸爸还是把她们请过来,说这样可以让我练习英文。很讨厌,所以我偷偷报警了。”

眼睛被过长的刘海遮盖,看不到表情,我还是知道他的眼睛里蓄满了海水。

所以身上那些伤痕就是金昇玟抗争之后的结果。

 

眼泪砸在地上,很快被花纹复杂的地毯吸收掉,无影无踪了。

那样的身体好像不允许被拥抱,我只是轻轻环住金昇玟瘦弱的脊梁。

赤裸着躺在年久失修的弹簧床上,金昇玟还在哭,纤细的胳膊把脸挡起来不给看。

“金昇玟啊……”

“我们走好不好,我们到东京去,以后,以后都再也不回来了。”

天阴沉沉的,窗外好像是严重的风沙天。
风声呜呜的作响,像是悲鸣。

当时对金昇玟的感情算不上爱,算不上喜欢,仿佛只是出于对同学,对弟弟的怜悯,看着金昇玟伤心的样子,心里只剩下钝痛。

 

所以才不负责任的许诺了。

金昇玟的呜咽停下。
居高临下的看着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哭得通红的脸颊,看着手臂上隆起的疤痕,好像中邪一样的,我亲吻着他身上丑恶的伤疤。

 

我说过,金昇玟是只癞皮狗,怎么赶都赶不掉的那种。
见过面就一定会想办法再见第二次,一夜情之后也肯定会想办法做第二次,所以金昇玟借口腰带忘在我家时,我没有戳破,之后又做了第三次第四次。

 

好像把之前的事都忘了一样,完完全全的成了炮友,或者说是情侣。

后来金昇玟甚至懒得找理由了,我把钥匙丢给他叫他去另配一把自己拿着,因为实在不想大半夜去给金昇玟开门。
做爱也不需要理由,很多之后金昇玟应酬回来,整个人神智不清的就骑上来做了,次数太多所以干脆住在一起了。

 

“本来想把顺儿先接过来,但家里太小了,怕它住不下……没想到可以住下金昇玟这么大一只狗。”我摸了摸他的头,像平时撸猫那样。

金昇玟躺在我胸口闷闷地问,顺儿是谁,难道是哥的孩子吗。我拍拍他的头解释,“是我领养的猫呀,高中那时候的事,你不知道吗?”
同居之后也很少像普通情侣一样说以“想当初上学的时候”为开头的句子,这段闹得很难看的回忆像是被两个人刻意封存起来。然而人类并没有进化到能够集体删除记忆这样的机能,所以,两个人共同拥有的那些难堪的记忆没有被翻上来,也只是小说里的按下不表。

 

我知道我和金昇玟之间平静的同居关系几乎算得上是诡异——能掀起狂风骤雨的两个人,把对方的生活搞得一团乱的两个人,此时此刻上演着相爱的戏码。

金昇玟没再接着说什么。我只是摸摸他的发梢,像是沾水的黑纱一样。没有接话,我是个胆小鬼,只是期盼着这样的平静维持得久一点。

抱在一起接了一个湿漉漉的吻,懒得去想为什么接吻了,只想着后来又把他的上衣剥掉了,在重重起伏的胸口留下了吻痕,小小的乳尖被照顾得很好,手伸进去揉搓金昇玟浑圆的屁股,最后被他喘着气推开了,说今天晚上去彩排,不要做了。

8
跟金昇玟同居的内容很简单,每天的内容都差不太多,打扫卫生,散步,做饭,还有做爱。

下楼去送金昇玟的时候顺便去便利店买了新的套,房子的位置有点陡,开车上不来,只能自己爬坡所以颇费时间。

所以天上突然降雨的时候有点措不及防,幸好很快跑回家了。
淋了一点点雨,衣服湿掉了,头发也湿掉了,慌慌张张的把衣服换下来洗了个热水澡,穿好内裤才发现,好像穿错了?

然后又倒在乱七八糟的床上,闻着金昇玟的外套自慰了,射在内裤里,然后又流到床上,随手擦了两下,没管自己湿答答没吹干的头发,蒙着被子就扎进梦里了。

 

我妈说床榻一定要整理干净,否则会破坏风水,招致邪气。她的话应验了,我因而又做了噩梦。

 

“喜欢哥……真的,是真心的。”
金昇玟说出的话,很自私,很讨厌。
他黏糊糊的声音砸着我的耳膜,我本能的想要捂住他的嘴。金昇玟的脸就那样的在我面前放大、扭曲,像是一团漩涡。我定神去看他,才发现有涓涓的血从漩涡里流淌了出来。

 

腰痛伴随着惊惧,我从梦里醒了过来。

 

长久以来,我试图恨金昇玟,事实上我做到了,把自己的失败归咎到他人身上不是难事,我相信,金昇玟也很恨我。

准备出道的那一年,由于保密,除了公司里的人,大概也只有妈妈和继父了。
早就忘了有什么约定。

临近高考不到一个月才回到学校,和金昇玟相互试探的接触几乎算得上贪婪。

开始只是买同样的鞋子、戒指,很快又发展到常常牵手、拥抱。关系极速升温是因为金昇玟知道了洒扫间的密码,于是又经常逃课,或者放学很晚才离校,就一直躲在那间小屋子里。

本来也不会做什么。

即使是换成任何人,也不会为了青春期不成熟的悸动放弃自己的前途。就像临近高考那些突然涌出来的情侣一样,彼此心照不宣,打着不留遗憾的幌子互相玩玩而已。

 

所以金昇玟那突如其来的亲吻,还有不知好歹的告白,就那样赤裸的抛过来,他的眼睛湿漉漉的看着我。

“真的喜欢哥……是真心的。喜欢哥喜欢得要死掉了……也不是非要有一个结果或者怎么样,只是害怕再也不能说喜欢哥了……不想一辈子都藏在心里……”

小我们两岁的金昇玟相当晚慧,好像读不懂空气一样,只是啪嗒啪嗒的掉着眼泪,自顾自的说着。

 

因为午休的时候偷偷拉过手,因为没有躲开那个可笑的初吻,因为高一的时候随随便便的承诺,他就笃信我会和他在一起,要毁掉我吗。

 

“要怎么证明?”

金昇玟的自我剖白还没结束,被我问得一楞。

“我说,金昇玟喜欢我要怎么证明?”

没察觉到我话里带刺,金昇玟又慢吞吞地环住我的脖子,咽了咽口水然后小心地吻上来,先是嘴角,然后是嘴唇。
脸几乎是完全涨红了,身体也在发抖。
他不懂得如何亲吻,脸上的泪也蹭在我身上。

“这样可以吗?”

 

湿漉漉的眼睛不再看我,只是伸出舌头仔仔细细地舔着,笨得要死了。

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一点,不再做这么不知好歹的事啊。
我掐住金昇玟的脖子,啃咬他的嘴唇,就像疯了一样。他小声呜咽着,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是我把他的眼镜扯下来随手扔到地上,露出漂亮的双眼,他像高潮了那样眼睛上翻,身子瘫软的靠在墙上。

 

太笨了,还傻傻的以为这样是对他告白的回应。所以又拉长语调叫着,哥,旻浩哥,好喜欢。

没有那样贞洁地紧闭着嘴巴,金昇玟被吻得张着嘴攫取洒扫间里不太干净的空气,像狗一样吐出舌头。两个人的舌头缠在一起,黏黏糊糊的。

那是放学时间,已经过了高三学生的放学高峰期,学校空荡荡的,也只能听到没关紧的水龙头滴答滴答,还有两个人的喘息。

金昇玟哼哼唧唧地换气,我真的是疯了。地上的眼镜被踢进下水道里,我看着金昇玟被亲得缺氧的样子,居然感到珍贵。别人眼里像个小土豆一样的孩子,这样的一面只被李旻浩发掘过吧。

 

“昇玟……”没来由的心软了,想叫他的名字,所以松开了手,他没再亲下去,总是垂着眼睛,写试卷的时候是这样,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也是这样。

然后他就那样垂着眼睛,不知羞耻地把衬衫掀起来了,整个腹部深凹下去,露出细窄的腰,还有小小的乳晕。

 

“哥要不要……舔这里…..”金昇玟挺着胸磨蹭着我的衣料。

他抬起眼皮试探地看着我,像在讨好。

那么窝囊的活着的一个人,好像总是在忍耐,在讨好,个子长到快要一米八的时候,已经比父母,比家里的菲佣高了一大截了还总是在挨打。

 

而他解决问题的方法是用小刀划开自己的皮肤,一道一道泛白的疤痕,其实威胁不到任何人——金昇玟上次自残,他爸爸好像只是从包里掏出三万块叫他去打破伤风针。

 

不知道是不是迷恋上了金昇玟身上憋屈的感觉。

在公司住练习生宿舍,很累很难捱的时候,会想着金昇玟在卫生间自慰。

 

所以完全不清楚他发什么骚。

没有如他所愿,几乎是下意识的扒掉他身上穿的宽松校裤,粗暴的揉了几下金昇玟柔软的屁股,就把滚烫的性器送进去了。
尽管金昇玟的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无措。

从正面进得很费力,抬着他的大腿才能勉强操进后穴里。额头上细细密密的汗冒出来,饶是再单纯的孩子也知道此刻正在做的是怎样的坏事。棉质的校服很快被汗水浸湿了,被干涩的甬道夹得很痛,艰难的动了几下才感觉到里面的一点湿意。

单纯的孩子选择了顺从。痛得青筋暴起,仰着头喘着气,他好像根本没弄明白,所谓的性对于我来说只是发泄而已,傻得可怜。

被插得哼哼唧唧的叫着,嘴里还在重复着,好喜欢哥,和哥在一起好幸福。

完全没有耐心,更没有快感的插了几次,金昇玟哆哆嗦嗦的索吻时,才凑到他的耳边给出了回应。

“昇玟啊,这次放过我吧,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了。”操人的动作没有停下,反而加快了。

金昇玟只是张着嘴巴,没有叫出声。

 

“说句话吧,别让我感觉像在奸尸一样。”
舔拭金昇玟的喉结的时候操得更深,巴掌扇在金昇玟的屁股上,穴口跟着收缩了两下。

 

“李旻浩……”被掐着屁股操的时候,金昇玟破天荒的叫了我的全名。

 

“你说,你说带我去东京,是不是骗我的?”

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掰开他的大腿更用力的进去了。
金昇玟很能忍痛,这点我很早就知道了。

“哥……到底为什么骗我啊?”

还能为什么。
善意的谎言很有用不是吗?

 

最后也没这样回答。而是擦掉了他的眼泪,又去亲湿漉漉的嘴唇,咸咸的,全都是眼泪。
被操得射出来之后,金昇玟还哭。
想像以往那样哄着这个年幼的弟弟,又觉得没必要了,反正总要有做个了断的时候。

直到后背有钝痛的感觉,才发现,金昇玟满是伤疤的手臂上溅满了鲜血,他带在身上的小刀,在我身上划开一道巨大的口子,血水很快湿透了后背,滴落下来。

 

从金昇玟身体里退出来,我后知后觉,不只是我,金昇玟也在流血。

下体撕裂,血水和精液顺着大腿流下来。

 

脑袋嗡的一下,不知道自己在为谁感到悲伤,好像所有东西全都浮起来了。

金昇玟身体颤着捡起地上的衣服。
他忍着眼泪像是有话说,话到了嘴边还是变成了——“哥,还是,还是先去医院吧。”

 

高考和出道都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战争,公司并没有因为我的受伤而暂缓出道计划,很快又有新人补上这个空缺的位置。高考的时候伤口也还在痒,很难久坐,我考入名校的plan B 也没能实现。
据说金昇玟从那天之后,再也没去过学校,好像提前出国了,又有人说他还留在韩国,只是因为父亲的工作搬走了。

“金昇玟家境这么好,说实话,在哪里读书都会过得很好的。”高考完之后的聚会,提起他时,老师这样说着。

“是啊,有钱人就是有试错的资本,反正做错了什么都会好过的。”

 

不会好过的。

不会好过的,因为毁掉了我的人生,所以不会好过的;因为被喜欢的人强奸了,所以不会好过的。

 

顶着一身的吻痕和血迹回家去,又会挨打吧?
心理疾病还会复发吗。会死掉吗。

夏末初秋,我还一直在劝说母亲同意我复读,继父首先说不同意,学习跳舞已经把家底掏光了。无论考取什么大学毕业之后也都是打工而已,我无法反驳,所有的一切都被自己搞砸了,所以听他的话上了一所最普通的大学,然后过着最普通的人生。

我也不会好过了。

 

9

有一个艺人伴侣,大概有很多时候作息不同。金昇玟自从开始到处巡演之后,开始很少做爱,很少回家了,或者说很少来我家。
家里属于金昇玟的东西少得可怜,不过洗漱用品和几套衣服而已,即使丢掉也不会有谁在乎。
应酬也是在那些声色犬马的地方,金昇玟喝酒喝得不多,身上也没有那种浓重的酒臭,但总是看起来不太正常的扑到床上要做爱,红着脸要窒息的样子不正常,说着胡话的样子不正常,像是已经有幻觉了。
这段关系持续了有四五个月,和金昇玟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和清醒状态下的金昇玟发生关系的次数就更少了,因为腻了而结束掉并不是没可能,反正两个人在一起也只是为了发泄而已。

批改作业批得很累,午睡之后醒来已经快要晚上,窗外的天空已经变成阴沉沉的蓝黑色,像是要下雨了,我从床上爬起来,想去摘阳台上的衣服。

单人套间小得可怜,走过去也就是几步的事,阳台没开灯,和夜色混在一起,昏昏沉沉的。

不知道金昇玟是什么时候回家的。

他单薄的身子倚靠在阳台的玻璃门上,坐在地上不知道冷不冷,像在舞台上那样,低着头看起来总是一副忧伤的样子,他身上披着我的黑色衬衫,夹着烟的右手敲了敲烟灰,撑出漂亮的肌肉线条。
脸凹陷下去,金昇玟好像瘦了。

嘴里吐出烟雾的时候,他抬头看着雾蒙蒙的天空,凝望许久。
我只是看着他,不知道过了多久,金昇玟回过神来,他的眼睛亮亮的,透过玻璃门看到我,第一反应居然是把烟藏到身后去。

哥,他拉开门叫我。
阳台的衣服早已经被他收起来了。

我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抓学生吸烟的教导主任,像平时那样轻松的走过去,倚着墙坐在他身边,地板很凉,他连一条睡裤都没穿,难道不怕冷吗。

窗外的蓝黑色映在金昇玟的眼睛里,氤氲着水汽。“不继续了吗?”我看着地上熄灭的烟头,已经有好几支,横七竖八的散在地上,烟灰飞了一地。

 

作为伴侣无权干涉对方这种无伤大雅的习惯,所以也仅仅是惊讶了一下而已。

可是,金昇玟手臂上的针孔又是什么呢。一切疑问都轻松的解开了,经常神智不清的回到家然后扑上来,如同性瘾发作一样的接吻 做爱又算什么呢。

金昇玟也要变成撒旦的孩子吗?

“会打扫干净的,哥。”金昇玟倒在我怀里,环着我的腰,嘤嘤的小声撒娇。

把人当傻子看吗。

 

我抓起金昇玟纤细的手腕,上面的针孔很大,深浅不一的。之前的那些自残留下的刀疤已经很淡了,几乎看不出来。

“真的,哥……不是故意有这样的坏习惯的,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被盯得发毛,金昇玟着急地解释起来。

 

因为饰演了边缘人物所以也要把自己作践成那样,是吗?还是被我害得太惨了,如果不是被强奸,如果不是被骗,如果一起逃到东京去了,还会这样吗。

昇玟啊。

“昇玟,我不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的,我们有八九年不见了,所以,很多和你过去有关的事,我都不清楚,我真的很亏欠…..”
“我只是想说,别再伤害自己了,金昇玟,别再做傻事了……”

 

摩挲着那些难看的针孔的时候,情绪好像有点太激动了。金昇玟的确长大了,和小时候的一切背道而驰,以前那么傻那么守规矩的小孩子,我有点难以想象,他和别人醉生梦死的,做那种事的样子。

即使金昇玟真的变成坏孩子,也没有立场讨厌他。

阳台窗子开得不大,气味并没有散去,空气里仍有烟雾飘散着。
早就不是以前那个惨兮兮的孩子了,所以无论什么事都漂亮的笑着——

“李旻浩,你真的太喜欢我了,”金昇玟像只小狗一样蹭来蹭去的撒娇,试图模糊重点,“什么都瞒不过你,哥,我会戒掉的,我都听你的。”
他身上套着我的衬衫,下半身只穿着内裤,漂亮的脚踝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我知道我该把我所有的顾虑和歉疚说给他听,我们之间的裂痕无法跨越也无法修补,不管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我们两个人之间,好像都没有办法真正相爱,根源在我。

过去的几天里我预设着自己向金昇玟剖白的画面,但从来没想过事情的走向是,金昇玟抱着我的头任凭我的眼泪流在他披着的我的衬衫上。
从中学到现在几乎都没有掉过眼泪,也真的感觉流泪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泪水还是不能控制的流下来了。
哥还是恨我吧。

没有等我开口,金昇玟这样对我说。

“本来觉得好恨你,李旻浩。没见面的每天都好恨哥没有带我走……但是见到哥的时候就不觉得恨了,因为太爱哥了,所以才做了错事。所以不想再见到哥自责了,一切都是因为我……哥恨我吧……”

“太爱哥了……所以什么都无所谓了,第一次做爱也很喜欢,真的……”

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他膝行到我盘坐着的双腿之上,深吸了一口,捧着我的脸吻了上来,口腔里被灌满了烟的味道,还有西柚爆珠。
天好冷,金昇玟的手剧烈地颤抖着。

“做吧……老公……”

“不是因为吸了那个……只是想和老公做了……”
和所有意乱情迷的时候不同,金昇玟伸着舌头吻了上来,跨坐上来的时候,他用腿缠住我的腰,白花花的大腿在夜色里好刺眼,抬着屁股在下面磨蹭着。

 

呼吸全乱了,性器很快被蹭得在股缝之间涨起来。

“我自己动好不好,老公……让老公射进来。”
把两个人之间相隔的布料褪下来,金昇玟已经把我压在地上摇着屁股蹭,还说这这些不知羞的话。

金昇玟的求爱总是像要丢掉一切那样。
昇玟,昇玟啊。
硬物被流着水的穴口容纳进去,金昇玟艰难地动了两下之后,爽得要死了,忍不住送胯,于是金昇玟被顶得叫出来。

“李旻浩……试着只看昇玟吧。”
被操得汁水淋漓的时候,金昇玟趴在我身上悄悄说。

 

10
头发漂过两次,变成暗黄色,金昇玟整个人看起来毛绒绒的,睡醒之后头发蓬起来,发质像邻居家养的小金毛一样。金昇玟任命的吐着舌头做狗,任凭自己被揉圆搓扁。

首尔的天气更冷了一点,深色的羊绒大衣上沾上金昇玟浅色的头发,自己都没发现的穿到学校里,然后被眼尖的前辈摘了下来。

“好长的狗毛……小李老师家里养狗了呀?”

 

是啊,还是只不小的狗狗呢。

把这件事说给金昇玟听的时候,金昇玟难得的没有张牙舞爪,反而害羞了,拿着滚毛器在两个人的大衣上面来回滚了好几次。

“昇小狗?昇汪汪?”被叫了几声,金昇玟很受用。

“主人nim是在叫昇汪吗?”乖巧的蹭了蹭手心之后又摇着屁股搞到床上去。
漂头发的原因不言而喻,我拉着金昇玟的手腕看,大大小小的针孔消掉了一些,没有那么难看了。

 

金昇玟的作息正常很多,不再神智不清的出门之后,我们开始一起去上班。

我的出租屋在很陡的一个坡上面,如果下了雪很容易摔跤,这样的陡坡在首尔并不罕见,路面结冰时许多人摔到了尾椎骨,电视台还为此做过专门节目提醒居民。

路面干燥的时候,我的车也很难开上去。先停车到附近的居民区再徒步回到我家里,这是个大难题。起初总觉得是我的车底盘太低,要么就是太廉价了,总之没有条件支持它做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直到发现金昇玟的德国进口车也没办法越过这个坡,他也要同样停车到别处,然后灰溜溜地爬坡到我家,我才意识到可能真的是我家选址上有点儿问题。

入冬之后常常下雪,早上没课的时候我也会早起去送金昇玟上班,两个追求绅士风度而不穿羽绒服的男人双手插兜凑在一起,慢慢悠悠地朝停车场走去,防止结冰的路面会摔到屁股,手腕上还挂着热摩卡外卖。

 

幸好金昇玟的车子足够高档,座椅也带有加热功能,车子升温很快,不像我的破车开了十几分钟还是凉飕飕的。

人生中很少做这样漫无目的的事,譬如像这样一边做司机一边听这位金演员开嗓,他的声音极富有穿透力,真是个不文静的家伙。

“好想和哥去看雪,圣诞节的时候去日本吧。”

就像对高中那些事避之不及一样,很少和金昇玟提到日本,提到和东京有关的一切事。

“想去富士山玩儿吗?”我侧过脸问他,金昇玟已经打开手机开始在网站上看机票了。

“嗯……只是想和哥一起看雪了,至于具体去哪里,都听哥的。”

首尔的天气很讨厌,最近总是在下雨夹雪,出门要打伞,路面脏脏的,鞋子上也总是占满泥水。

也是时候去看看雪了。

天气越来越冷,被子换成了最厚的款式。我下单了两米宽的床垫,床架子也忍痛换了新的,房子看起来更挤了。两个人长久的挤在一张小床上,像那样叠在一起睡实在不太现实,何况金昇玟完全是个疯子,整天叫着房间里太冷了,又脱光衣服在我身上蹭。

和前任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做爱,或者说频率没有那么高,没有到碰碰手指就能做起来的地步。大概很少有像金昇玟那样有兴致的人,每天都张着腿要做到后半夜。

 

双人床垫睡起来很舒服,买了最贵的那一种乳胶垫,倒在床上不会弹回来,据说很保护腰。
然后两个人又跑到商超买了新的情侣枕套杯子。
最近金昇玟的工作相当忙,团队最忙的时候赶上人员变动,所以隔三差五的被拉去彩排。好在金昇玟最近的反响相当好,黄头发毛毛躁躁的看起来很没精神,据说更符合角色特质了。
凌晨两点金昇玟才忙完回到家里,已经睡下了也不免被他洗漱的声音唤醒。金昇玟卸掉舞台妆之后看起来就像小孩子那样。硬硬的发胶被他洗掉,露出的发尾已经干枯发白了。
金昇玟上床的动作很小心,害怕自己掀被子的声音将我吵醒,所以干脆蹑手蹑脚的裹上了小毛毯。
房子的装修是上一任租客设计的,整体刷过一种很古典的深蓝色,映得金昇玟的脸色好苍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戒断反应,他的精神最近看起来很差。

“玟玟……”顺了顺金昇玟湿哒哒的头发,我察觉到自己讲话还有刚睡醒的鼻音。
“我吵醒哥了?”空洞洞的眼睛凑到我眼前,说话时金昇玟的嘴角朝下,像只委屈的狗狗。

窗外有雨夹雪,房间里都是冷的。

亲了亲小狗的嘴角,在金昇玟哼哼着想要加深这个吻时被我按停了。
“早点睡,明天又不是星期天。”
金昇玟的嘴巴抿成一条线,看起来不太高兴。我捏捏他被枕头挤压出的脸颊肉,不忍心让他自己盖一条被子,我把缠在自己身上的被子将他裹起来。

有两个人的体温的被子里,我抬手抱住金昇玟,他的腰细得吓人,能摸到薄薄的脂肪层下,那嶙峋的骨头。

学校里的工作费心费神,快到年末工作也越来越忙,好在距离圣诞假期也不远了,到时候一定要和金昇玟去箱根泡温泉才行。想着这些,我昏昏沉沉的睡过了,感觉手掌像是被人牵引着。触碰到金昇玟微微发凉的身体时,我全身战栗的清醒了,金昇玟拉着我的手在他身上游走着,蹭过他的乳尖又停在他凹陷的肋骨上,他的心跳平静无波,眼睛被过长的刘海遮住。
摸到小腹的时候,他抖了抖。我试图抽出的手又被他反握着。

终点是金昇玟的双腿之间。

我和他的手一起挤进腿缝里,然后很快被金昇玟的大腿夹着,胯下全都湿掉,黏腻的水沾到我的手背。自己弄过了啊……指尖划过穴口的时候,金昇玟一激灵,浑身都抖着,完全像个哑巴一样,不知道说话,更不知道叫床。
和这样的坏孩子该怎么做爱呢。
“太想哥了……所以在浴室弄了一次……”

撩起略长的刘海时候,我看清了金昇玟迷离的眼睛,没有聚焦地眼神,分明是赤裸的勾引。

绞着他细长的手指一起进去,金昇玟夹着腿破天荒的求我,哥,哥,别这样。可是两根手指就那样轻轻松松的操进去了,两个人的手指在软烂的穴里抽插着。羞得全身都变成粉红色了,金昇玟用手肘挡着眼睛,另一只手还在自己身体里抠挖着。

被自己指奸得喷在床上。
他哼哼唧唧的求饶之后,还是又求老公的几把进来,所以扒着屁股露出粉穴被后入了了两次。
骚得要死了,想要惩罚金昇玟,所以软绵绵的屁股被抽得肿起来。
他的胯骨像腰那样,有种不属于成人的纤细,被顶得摇晃着的时候,他才失控的发出一些哼哼唧唧的声音。
路灯的光透过白纱窗帘照在金昇玟纤细的背上,他的脊骨病态的凸起来,仿佛能够“沿虚线撕开”那样把我的孩子撕碎一样。

我醒来的时候金昇玟已经出去赶早班飞机了,衣柜被他收拾过,除了我那些衬衫卫衣之外,还挂着两件金昇玟的运动套装,他留下的东西不多,毕竟这个家也确实不大。

他的牙刷和我的放在同一个牙杯里,这个家的表面上除了一罐卸舞台妆用的深层清洁卸妆膏之外,和以前几乎没有区别。金昇玟在无人知晓的角落和我同居、做爱,早上又重新套上昂贵又得体的西装,在舞台上扮演着别人的爱人,好像随时能离开。

上班之前,我在门口看着即将半个月不会再有金昇玟的房子,我难得的萌生出了失落感。

 

11

临近圣诞假期的时候,金昇玟已经率先把要去日本的行李打包好了,大号行李箱塞得满满当当的,全都是新买的装备。我提醒金昇玟去称一下,小心箱子超重了。
家里布置得开始有一点圣诞节的氛围,甚至有点不舍得走。
在这个时候接到妈妈住院的消息,问题不算大,只是路上湿滑老人家摔倒了,伤筋动骨,老人恢复得也比较慢,需要人照顾。
所以去日本的计划泡汤了,临时把机票退掉,手续费占了大头,没退回多少钱。金昇玟完全理解我的决定,把行李提回父母家去过节了,然后我也开车回到金浦老家。

圣诞节也没有下雪,然后和妈妈、继父在医院里吃下了水果蛋糕,在12点的钟声里唱着圣歌。
医院楼下很热闹,我看着窗外秃秃的树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下一次假期。

 

假期结束时,妈妈也差不多要出院了。
顺东多利已经在妈妈家寄养了相当久了。那是我养的三只猫,顺儿养的最久,所以见证了我的家变成“妈妈家”,我的妈妈变成了“继父的妻子”。继父讨厌猫,所以在我陪床的时候无数次向我提起冬天鼻炎发作,猫毛太多会打喷嚏之类之类的。

“是吗?之前没听说叔叔有鼻炎。”我回敬他。
后来也懒得再跟他掰扯,他最后说妈妈换猫砂时闪到了腰,他要把猫送走的意图实在太明显,妈妈没有帮我说话,好像对养了十多年的老猫,对自己快要三十岁的儿子毫无感情。如果把我的成长值做个model,父母之爱完全就是可以剔除的非显著大于零变量。

于是那天下午我开像赌气一般的把三只猫和它们的玩具零食全塞进车里,大约因为太重,眼见着车子的续航里程都变短了,就这样伴着吵闹的猫叫回到了首尔。

再于是,金昇玟回到家理所应当的看到了几只猫在家里上蹿下跳的景象,彼时我还跪在床边组装新的猫爬架。他在门口愣了有十秒,才换下皮鞋进来。

“愣着干什么?跟我的孩子们打个招呼吧。”看着金昇玟呆愣的样子有点好笑,于是这样说了。金昇玟乖乖和猫们挨个打了招呼,然后蹲在我旁边帮忙组装猫爬架,猫爬架已经有点旧了,装起来费了不少时间,立起来之后多利就顺其自然的跳上去。
金昇玟坐在旁边开口说,哥我们是不是该换个房子了。

“是吗?可是我的猫很文静啊。”我对他笑笑,很快意识到自己完全是嘴硬——两个成年男人和三只猫住在这间40平的小屋子里完全是在搞笑。

“是,真的完全受不了和四只猫挤在这里。”金昇玟郑重地看着我的眼睛,“虽然真的很珍惜这里。”
我累得瘫在地上,摆摆手说都听他的。

 

金昇玟是个实干家,他隔天就找好了新房子,新家在清潭洞,庭院里通常种着竹子和松柏,门前很平坦,停车方便一些,下雪天也不必担心。家地段非常好,附近甚至有一家高档画廊,还有正宗的Omakase,看房子的时候金昇玟说晚上我们来吃这家店。
当天搬家,因为不算很着急,所以先拿了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小时候的相册日记本漫画书之类的。我把一箱东西抬出去时正看见邻居姐姐刚刚遛狗回来。
她家狗狗是一只毛色很好的金毛,很亲人,每次看到都觉得好像金昇玟。

无关紧要的小东西们全都扔在新家,两个人已经累得大汗淋漓了。
“早知道应该叫搬家公司来。”金昇玟揉着肩说,饿了。

倒在蒙着防尘罩的沙发上,我问金昇玟去不去吃刚才那家的Omakase,金昇玟摇摇头。

还是回家煮泡菜汤吧。

离开了住了六七年的家有一点不舍,但这种情绪很快被冲淡了。冬天就快要结束了,事实上路上的积水都已经干掉了,路边的树隐隐有转绿的趋势,春天好像来了,顺东多不会在新家叫春吧?

于是在二月份,我们开着金昇玟的德国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车上的音乐放得好大声,听不清歌词只觉得相当聒噪,三只猫乱叫着,金昇玟不顾人死活的开着嗓说想唱一首歌,还有叮咣作响的行李全都被压缩在这辆小车里,路上空旷无人,我把车窗打开,试图将橙红的余晖,将凛冽的寒风也装进车里。

有什么东西冰冰凉凉的钻进脖子里。

把手伸进去接,才发现天空飘飘落落的不是别的。

 

“呀!金昇玟,你快看啊,下雪了。”

 

——————完—————————

 

写在最后:

花了很长时间写,删删改改了五个月终于写完了,真的很能拖延。
周六日强迫自己用两天时间把它改好,又写的结尾,本来觉得写的我足够充分了,通读下来才发现我脑子里想了八分,但是下笔写出来只有三分。
当然有很多不顺畅的地方,不知道大家能不能顺畅的理解这个故事。最近应该不会再逼自己第二把了,写出来元气大伤,有机会再修一下吧( ´▽`)
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 欢迎交流QAQ

 

killingme33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