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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5年10月4日晚七点,英超联赛第七轮下半场补时阶段,当切尔西小将埃斯特旺抢在利物浦后卫罗伯逊之前,一记铲射送上绝杀时,贝丝正把我这周喝的第一杯啤酒端上桌。
她还没来得及问候我一句,那粒冲入球网的球就像掉进可乐里的曼妥思一样,让整个酒馆里的球迷登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电视里也随之传来排山倒海的叫好声,和激情澎湃的解说搅在一起,震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我很肯定当年美国佬成功登月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大的阵仗。
我勉为其难地咽下卡在嗓子里的洋葱圈,对眼前金发碧眼的女服务生抛去一个不好意思的微笑,和她一起尴尬地用指节抵住耳朵眼,等着周围站在椅子上、脱了衬衫甩来甩去的酒鬼们消停下来。但这等待就像等美国人拿出登月的证据一样遥遥无期,最终我们只得放弃,明明近在咫尺,却还是得像原始人一样扯着嗓子沟通。
“你怎么现在才过来喝酒?”我听到她高亢的声音,“这周工作很忙吗?”
“对!!”我局促地拔高嗓门——虽然按现在这个情况,我就是再大点声,也仍旧是酒馆里最文明的客人,但我还是不习惯冲人嚷嚷,“我的剧本!那个关于凶杀案的那本,昨天终于让制片方满意了!!”
“真的吗?恭喜你呀!”贝丝好像比我还要激动,听闻这个消息连忙把双手从耳朵上拿下来,殷勤地为我鼓掌,只可惜我紧紧地捂着耳朵,什么也听不到。
“……谢谢你!!”我想不出什么花言巧语来回应她,搜肠刮肚半天,最后也只得提高音量大声道谢,然而她脸上却闪过一丝呆滞,下一秒便捂着嘴笑起来,挥手示意我把手拿下来。
我急忙环视,这才发现,周围喝的满脸通红的球迷们纷纷把头转向我这边,还带着惊诧或者揶揄的表情。
好吧,看来他们也没有我想象中那样疯狂——我松开双手后,绝望地听到酒馆里已经不再人声鼎沸,只剩下小部分人的讨论声,留下电视里的解说孤军奋战——哦,还有我,这个在大家偃旗息鼓后反而开始吵吵的傻子。
“呃,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打破僵局,仍旧像当年在电视上那样,只要出了一次洋相,就会大脑一片空白,结果把事情搞得更糟。
“哦,别不好意思嘛,威廉,”我感激地听到杰克的声音适时响起,他正顶着一头火鸡似的红色卷毛,把头从出餐口伸出来,手一不小心压在出餐铃上,发出“叮”的一声,“没人笑话你,你也知道,我们就喜欢你带着点上世纪的呆板的可爱性子。”
“对,老兄,工作顺利是好事!”一个明显已经喝高了的胖男人自来熟地邀请我和他碰杯,尴尬的是我对他可没什么印象,“你天天都跑到这儿喝酒,我们都看你眼熟了!”
“威廉可是我们这儿的保护动物,”我还来不及插嘴,贝丝就开始把我当个吉祥物似的给所有人介绍,“酒品好,从来不赊账,每次都西装革履地往我们这小地方跑,简直风雨无阻。”
贝丝会说话,会来事,谈笑间就消解了空气中的尴尬,酒客们友善地冲我笑笑,随即把专注力还给足球,酒馆里终于恢复了日常平淡的氛围。
“咦?”正当我以为闹剧到此为止时,背后却响起一声惊叹,转头看去,是一个瘦高的小伙子,他支支吾吾地看着我,准确来说是专注地看着我的脸,两条粗眉毛间的小坑越来越深,在眉心堆出一团影子。
又来了。我无奈地转向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上身,像是等待接受审讯。
“……哥们,你长得可真眼熟,我敢肯定我在哪见过你!”他瞪圆了眼,看样子是在绞尽脑汁地回想,但我敢赌他想不起来,因为政治和足球之间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你绝对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了,”贝丝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情,“好多人都觉得他像吉姆·哈克。”——她还是没学会如何卖关子,有一丁点秘密都藏不住。
“吉姆·哈克?”他眨巴着眼睛,仍旧是一脸的困惑,和我猜想中的一样,他对于政治一窍不通,谢天谢地!
“喔,该不会是那个首相吧?”胖男人也凑过来加入我们的对话,他看样子懂得更多,麻利地掏出手机,两个指头上下翻飞,嘴里还念念有词:“吉姆,吉姆·哈克……”
又来了。我紧张地咽着口水,眼睁睁地看着他扒拉着手机屏幕,即使这样的画面已经见过无数次,我还是觉得小腿肚子发紧。
“老天爷啊!”他突然停下手上的动作,嘴张成一个“O型”,仿佛要一口把手机吞下去似的,我只觉得左眼皮又开始不受控制地跳。
“你看!”他把手机抓起来,屏幕对着我,“老兄,你不觉得你俩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吗?”
手机屏幕上是一个一身西装的男人,四五十岁左右,披着件大衣,正冲着镜头挥手微笑,露出两颗不太守规矩的虎牙。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小伙子干脆连酒都不喝了,挤到跟前眯着眼端详起那张旧照,又时不时回头看看我,最终得出结论——“我的天哪,你长得就跟首相再世似的!”
“首相都去世快三十年了呀。”我干巴巴地回他。
“也是,”胖男人还在谷歌上紧急补充相关知识,“这上面写着呢,享年五十九岁……你现在也就四十多岁吧,不可能是你。”——这人居然还在认真考虑有没有可能是我!他绝对喝大了。
“想什么呢!”贝丝把我点的炸鱼薯条装在纸盒里放上桌,“他是威廉,威廉·詹金斯,他要真是首相,那我还是英国女王呢!”我们全都捧腹大笑起来,胖男人尤其起劲,居然还打翻了他的啤酒杯,幸亏里面早就被他喝得一滴不剩了。
不着调的猜测被同样无厘头的回答撞得七零八落,我们间最后一点猜疑也得以扫除,大家都转而其乐融融地聊起天来,刚刚还互不相识的人们很快便开始熟络地唠家常,这还真是个不错的周六晚上。
“依我看呀,你也别干什么编剧了,”小伙子用叉子柄指着我开玩笑,“你现在就去松林制片厂,空着手去就行,他们会把你当个宝供起来——作为特型演员!我敢打赌这世界上没人比你长得像吉姆·哈克了!”
“松林制片厂?”胖男人正热情地把他吃不下的香肠送到我盘子里,“好莱坞都绰绰有余了!那帮导演看见你就像,呃……就像鳄鱼见到肉一样,全都扑上来了!对,你就凭你这张脸捞金去吧!”
“你以为我们没劝过?”杰克已经熄了披萨炉的火,出来陪我们扯闲天,“我们让他快点去当影星,回来给酒馆送一个亲情代言,结果呢,他说只有写电影的打算,没有演电影的打算!”他乐呵呵地扒着椅背,冲我眨眼。
“喂,人家都写了三十年剧本了,平静的生活也不错呀!”贝丝把热腾腾的薯条端给客人,转身就急匆匆地赶来为我辩护。
我看着他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该怎样用我这张脸大赚一笔,只是笑而不语,一边享受着温情的时刻,一边仰头喝光这周我的第一杯酒。
他们都不知道。
他们都不知道胖男人差点就要猜中了。
我不是威廉·詹金斯,我就是吉姆·哈克,我今年九十一岁了。
02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吉姆·哈克,对,和那个死了的前任首相重名,或者准确来讲,我就是他。我现在在蓝图工作室——一家小有名气的独立影视公司干电影编剧,偶尔也去帮把手写写电视剧,事业不算蒸蒸日上,只能算是稳定。我已经离婚多年,有一个杳无音信的女儿,现在有一栋自己的小独栋公寓,不养宠物,家里除了我以外唯一的活物是一盆仙人掌。大概就是这样。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没人会选择对别人和盘托出,有些秘密甚至得不惜扯谎才能遮掩住。但我不一样,我告诉别人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假的。
我扯的谎可远远不止名字,比如说我不是当了快半辈子的编剧,我曾经是首相,后来又当过几年无业游民,还画过儿童绘本,至于编剧,哪有什么三十年,我才干了三年而已。再比如说,我不是伯明翰人,而是正儿八经的伦敦人,尽管我的确是近几年才搬到这里住。而且我的主队不是切尔西,是阿森纳,在我成为他们的球迷那会,特德・德雷克还在踢前锋。
至于生理年龄,更是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谎言,我只知道按照出生年月算,我现在理应九十一岁,但不知道是从哪一天起,我就不再变老了。
我知道这听上去非常离奇,甚至可以说是荒唐,但是千真万确,我突然从某一天起,再也没有衰老过。我现在还是和谷歌搜索页上,发表香肠演说时的视频里长得一模一样,没有多哪怕一条皱纹,也没有多长过一根白头发。我猜自己大概四十多岁,因为我还没当上首相时就已经发觉了异样,那时周围人都因为工作操劳,又或是迈过了中年末尾的坎,飞快地老下去,然而我却还是一样精力充沛,样貌不改。
我起初还并未发觉不对劲,每天一门心思地工作,直到某天和外交部大臣马丁开会的时候,他以惯有的那副昏昏欲睡状看着我,用半梦半醒之人该有的听力聆听我讲话的重点——然后冷不丁开口说:“吉姆,你是怎么保养的,怎么一点儿都不见老呢?”
我记得我那会儿压根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只是匆匆搪塞过去,暗自对他的分神感到不满,然而他的那句话并未潦草结尾,而只是序幕里的一声号响,从那天起,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人生中。吃晚饭的时候,露西会突然对我发脾气,因为她的妈妈眼角长了新的细纹,而我却还是老样子——这说明我又醉心官场,独留安妮为这个家操心——至少她是这么解读的;到乡下微服私访后,有些杂牌报纸不报道我的亲民形象,反而对长相大做文章,说我每年肯定要在形象维护上大花一笔,不然不可能这么多年几乎冻龄一般;就连弗兰克从塔希提岛回来拜访我的时候,都大吃一惊:“吉姆,我的白头发都快赶上你的了!”我至今难忘他眯缝着眼睛,凑近来看我脑袋顶的样子,“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他一番冥思苦想后叹气道,“或许是首相带来的权力又让你重新容光焕发了吧。”
渐渐地,我也觉出不对来。每年的家庭合照里,露西的发型变来变去,愈发狂放不羁,还攀着青春期的尾巴窜了几厘米,安妮变化不大,但还是眼见着显老了——有时候只需要多几条皱纹,就能让一个人老上五六岁……然而我年年看上去都还是那样,就好像是被复制粘贴了好几遍似的。
终于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安妮正坐在沙发上叹气。“怎么了,亲爱的?”我赶忙凑上去对她嘘寒问暖,毕竟安妮丧气的时候可不常见。
“这一天还是来了!”她悲哀地说道,自顾自地去摸桌上的酒杯。
“怎,怎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她。
安妮闻言把嘴边的杯子又放回桌上,睁着一双大眼睛,耷拉着眉毛看向我:“我矮了一厘米,吉姆。”她眼眶发红,就好像天都塌下来了一样,“我缩水了,我老了,我真的老了。”
“唉,人总是要老的呀,”我笨嘴拙舌地安慰着她,“我敢打赌,我现在也变矮了。”
然而当我自告奋勇地站在墙边,让安妮给我划线量身高时,她只是比画了一下,便丢下尺子和笔走开了,而且看上去很不高兴。我慌慌张张地追了她一路,问她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她不理我,而只是悻悻地在空阔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穿过厨房,卧室,甚至阳台(这把我吓得不轻),最终又回到沙发上,喝完了她剩下的那点酒。
“吉姆,你一厘米都没有变矮,”她摇摇头,只是盯着手里的空杯子,“我只是比画了一下就发现,你和去年、前年、大前年都一样高。”
“我总会变矮的。”我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把双手放在膝盖上,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来安慰她,“或许我只是老得比较慢。”
安妮猛地转头看向我,眼睛里慢慢泛起一层薄薄的雾。
“不,你不会的。”她肯定地说,“你从来就没老过,吉姆。”
“不可能的,哪有人能一直不变老啊……”我冷汗直冒,情急之下又给她倒了一杯酒,希望她能别紧张兮兮的,更希望能赶紧终止这个话题。
“……我有预感,你永远都不会老了,吉姆,”安妮没有接过酒杯,而是开始用指节抹眼泪,“等到我变成一个老太太了,你可能还是这副样子,你可能还是会精力十足,一门心思当你的首相……哦,我的老天啊…… ”我把她抱在怀里安抚,我知道她只是在说气话,或许明天起来她就会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或许她还记得,但是会为此道歉。
但是我没办法再骗我自己了,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我每天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就算再迟钝,也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证据——我真的不再变老了。安妮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抽泣声逐渐小下去,她的忧虑就像是杯子里的酒,很快就能倒空,要么是她自己喝干,要么就是倒进我杯子里。我只觉得肩上变得很轻,心里却越来越沉。
如果那时我再机灵一些,能发觉她的悲伤不只来源于衰老,还有我对于政治的过分热衷,或许我们不会那样快地分道扬镳,但是那些都是后话了。
03
谷歌上说,我是因为身体不适才卸任首相的,这也是假话。实情是我自己明白,再这么连任下去,总有一天我长生不老的秘密会被人发现,然后被抓去做研究——或者体面点的话,被供起来天天活在聚光灯下。所以纵使我还有不少想要去做的事,我也不得不卸任了,现在想想,我1984年当上首相,1991年辞职,也算是在位够长了,没什么可惋惜的。
然而真正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为了避免媒体三番五次登门,藏好这个离奇的秘密,我一咬牙,干脆搬去了南安普顿——考虑到当时我早已和安妮离婚,露西也已经搬出去自己住,这也并不困难。但是事实证明,南安普顿还是不够偏远,我还是频频被人认出,甚至闹过几回乱子,还差点又把媒体全都招惹过来。
最终我走投无路,眼前只剩两个办法:真的一死了之,或者假死。
那是1993年5月份,我已经五十九岁,算是一个死掉也不令人奇怪,但教人惋惜的年纪。就算不考虑我的肉体恐怕才四十多岁,我就这样撤手人寰也还是有点早了。我那时还天真地觉得,永生也不算是什么坏事,只要活到能认出我的人都纷纷先我而去,活到比那个死在别人心中的我看上去年轻太多,我就可以重新融入社会,开始全新的一生,何乐而不为呢?
我很快有了一个计划。我要光明正大地死掉,上报纸,而且得是头条,我应该会死于某种骇人的传染病,对外宣称我去非洲过退休生活时不幸染上了罕见病,这样媒体也不敢来拜访,然后我会因为来不及被转移回国,悲惨地客死他乡,为了不把外来传染病带回英国本土,大义凛然地就地掩埋,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结束这一生。
这似乎是个周全的计划,问题在于,要有人替我把精心编织的虚假消息放出去。这人我必须信得过,而且不会背叛我,而是安安静静地把秘密带进坟墓。也就是说,我们之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利益关系,最好只有纯粹的情谊……然而这样的人貌似在我的人生中缺席了——我在名利场上周旋多年,终究还是没有交到一个知心朋友。
最终,我只能又找上了我的前妻——安妮。她那时已经五十六岁,孑然一身,在伯明翰一家律所工作,我给她打电话求她见我一面,她爽快地答应了。
再见那天,我把自己裹得活像个麻风病人,就连口罩都有两层,她坐在路边咖啡厅靠窗的位置上,比我记忆中老了不少,双目仍然炯炯有神。
我刚一进店,还在找她的时候,就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遥遥地传过来:“这边呢,吉姆,我在这边。”
我心虚地走向她,坐到她面前,然后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和她怔怔地望着,和这个容忍了我太久以至于长久地迷失过自己的女人望着。
“你是有事情想拜托我吧?”安妮倒是安然自若,低下头抿了一口热茶,这一动作使得她嘴边浮现出两道不浅的法令纹。一切重复的事情都会留下印记,我们哭的太多就会生出泪沟,皱眉太多就会留下皱纹。人的衰老就是被日常重复的动作踏出沟壑,时光就这样从我们脊背上跑过。我本应也和她一样老了,我们本来应该站在风烛残年前的楔子上无言以对的。
“呃,对,对,”我只觉得脑门上直冒热汗,或许半是因为紧张,半是因为穿得太厚,“我,嗯,我要讲一个听上去很荒谬的事情,你不要不信我。”我咽下口水,鼓起勇气把脸上的口罩拉下来。
安妮看着我的脸,她的瞳孔几乎是可见地放大了。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变老过了。”我压低声音一口气对她说完,生怕被周围的人听到。
安妮一言不发,而只是伸手抚在嘴角上,连抽气声也没发出来,要不是她的手正微微颤抖,我都要以为她还是镇定自若呢。
“你不要不信我……”我小声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哦,吉姆,”安妮突然露出一点忍俊不禁的微笑,“我怎么可能不信你呢,”她怜爱地看着我,“你现在和十年前有什么区别?我早说过了,你是不会变老的。”
长久的沉默后,我放弃那些假惺惺的弯弯绕,言简意赅地告诉她我的计划,安妮甚至都没有让我等上几秒,就点头同意,但是她的点头看上去并不自然,每一次低头时连肩膀也被带动着沉下去,就像是正努力将什么东西按下水面。
“你想什么时候死?”她故作平静地问我(这听上去还真挺可怕的)。
“呃,下个月吧。我得先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等个几年再露面。”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双手摩挲着膝盖。
“可以。”她竟然淡淡地同意了,“我会带着露西搬去比利时,告诉她你死于传染病,这样没问题吧?”
我没想到她接受得如此之快,一时间无法分辨这是真心话还是气话,一时语塞,半晌才挤出一句:“只是这样就对她过于残忍……”
“那我呢?”安妮瞪着我,毫不留情地接话,“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对我也很残忍?要让我告诉别人你死了,这够不够残忍?要让我和露西从此在没有你的人生中活下去,这够不够残忍?况且你还没有死!你活得好好的!”她捏着汤勺的手抖得厉害,终于把热汤洒在了裙子上,我赶忙给她递纸,却被她抬起的左手挡了回去。
“不过你别太担心,”她低着头,一下一下地擦拭着裙子上的污渍,然而那点暗色的斑块挥之不去,愣愣地嵌在那里,形状就像一道歪斜的身影,“露西也不会特别难过的,毕竟你在她的人生中分量也不重。”
“这是什么话,我是她爸爸呀!”我忍不住反驳,安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尖酸了?
“吉姆,”安妮停下手上的活,平静地抬头看向我,“你不能只有在生离死别的时候,才想起你是她爸爸,曾经是我的丈夫。”
“安妮从出生,一直到上大学,你参加过几次她的家长会?”安妮耸耸肩,表情依旧波澜不惊,“你知道她上小学的时候,哪一科学得最差,哪一科学得最好吗?你知道她交过几个男朋友吗?你知道她求职失败过几次吗?你知道她现在正在做什么吗?”
我无话可说。
“那我呢?吉姆?你真的以为我是因为你比我老得慢,才和你吵架的吗?你知道我最想去哪里旅游吗?你知道我最喜欢喝什么咖啡吗?你知道我现在在做什么工作,能不能维系生计吗?”她的十个手指消失在裙子的褶皱里,就像涨潮时的海岸一样伏入深水。
“……对不起,如果你缺钱,可以随时找我要。”我恳切地看着她,尽力不要移开视线。
“这不是钱的问题,你还是不明白。”
“……我还记得你说过,你想去佛罗伦萨,说了不止一次。”
“我最想去贝尼多姆,我写在便笺上,贴在墙上至少有两年。”
“……”
我们的见面平淡地开始,平淡地结束,简直可以说是死寂。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满,我也无可辩驳,作为首相,我或许成就卓著,但是作为丈夫,作为父亲,我做得都糟糕透顶,不知道为何我总是在这些事情上过分拖延,直到局面无法挽回。
接近尾声的时候,安妮突然神秘地凑近我,对我说:“吉姆,我觉得问题就出在这里。你或许就是因为自认为还有很多时间,才在和爱相关的事情上做得这么失败的。”
我想她也许羡慕我可以永葆年轻,所以回她:“要是不只有我长生不老就好了。”
她惊诧地看着我,说:“不,我没有羡慕你的意思,我是可怜你。”
我不懂她什么意思。
她无可奈何地对我摇了摇头,起身拿起挎包,闷闷地回我:“我不觉得永生不死是什么好事,一切永久的东西都离爱情很远,也离幸福很远。”
然后她转身离开,甚至没有道别。
一个月后,我准时地死了。政坛上下一片哗然,报纸上登满了对我的悼文,但是过了几周也就无人在意了,我死了,死得并不轰轰烈烈,甚至还有些随意。
1997年12月22日,安妮·沃顿死于她布鲁塞尔的家中,享年六十一岁,我们到死都没有再见一面,而她也信守诺言,至死都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还活在这世上。
我想她并未释怀,但是对我的结局十分满意,因为我已经得到了属于我的报应,而且经久不绝。
04
我早在假死的消息放出前,就离开了英国,声称自己要去非洲当传教士,报纸还不遗余力地对我大肆夸奖——但是实际上,我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购置了一处房产——准确地说,就是村落边缘的一栋小房子。这里落后、信息不畅,又完美地避开了同期非洲其他地区的种族隔离问题,而且气候宜人,风景美丽,还没有多少白人。只要有钱,在这里就能买到想要的清净。虽然死后我再也领不到英国政府的养老金和离职遣散费了,但是就凭我还“在世”时攒下的钱,也够我不用上班,无忧无虑地过上好一阵子。
我在那里住了整整十二年。最初的五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最多就是写写日记,出门散步,晚上在房间里读些闲书,简直平淡如水,但是或许是异域风情加之难得清闲,我倒也过的不错。从英国远赴他乡,我只带了自己当报社编辑时用过的胶片相机、一箱子书,连电视机都没搬过来——我要住的镇子那时还没有电,想要知道点新闻还得靠报纸。为了打发时间,我甚至养了条狗,每天拿着食谱学做菜,或者自言自语打发时间——幸亏两年后我有幸获得了电力的眷顾,不然我恐怕都能由于想象力过剩,写出一本小说来了。
欢乐的时光就像我带去的胶卷一样有限,在能力范围内丈量遍陌生的土地后,就只剩下渴望洗出照片的惆怅,以及某种酸涩的滋味。再之后的五年,我开始感到孤独,还有深深的不安。由于怕惹祸上身,我几乎不敢和人深交,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还都是踢足球认识的球友,平时不会往来走动,要不是经常需要购买日用品,我都担心自己的语言功能可能退化到连只猿猴都不如。
不仅如此,阿鲁沙由于落后而安全,也由于落后而让人不安:我开始疑心在自己离开英国的这几年间,它会不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科技是否正在突飞猛进。阿鲁沙的科技也在进步,但是似乎并不迅速,我们总算拥有了稳定的电力,可以尽情地听收音机,而且电视机也终于变得寻常,虽然TBC只能偶尔播出些英国节目,国际新闻(或者说旧闻,考虑到它总是播出昨天的新闻)每天撑死了也只有15分钟,但是我还是如饥似渴地隔着模糊的屏幕寻找和英国相关的一切,试图拼凑出那时英国的光景。我开始无法避免地想家,即使那里一定早就物是人非了。
我的担心并非毫无理由,阿鲁沙本地渐渐多了许多欧洲商贩定期来访,从他们口中,我第一次得知了手机的存在,即使人无法想象出从未见过的事物,我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它的样子,它如何万能,它怎样把我和一个蒸蒸日上的英国一刀两断。我开始变得忧心忡忡,一点消息都能让我坐立难安,甚至开始幻想英国是否已经变得像科幻小说里一样高楼林立,还有在天上飞的汽车和太空电梯……那我还能不能回去,还能不能接受它的超前,或者被它接受?
我寝食难安,终日开着收音机,甚至顶着高昂的电费时刻让电视机亮着。我像个半疯的人一样追着每个能见到的欧洲面孔问询,还渐渐开始幻视,把某张侧脸甚至一个背影认成露西、安妮……我还以为露西早已成家立业,我就能安心地淡出她的生活,但是我无法控制地担心她,除了留给她一大笔钱以外,我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谁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呢?我慢慢体悟出来,亲情的分量不在于“随时见面”,而在于“可以随时见面”,这份安心的觉知才是最重要的。尽管在她的世界里我早已逝去,但是我仍然想要见她,远远望着见一面也好。
最后是极为折磨的两年。我想回国的愿望愈发强烈,然而我自己也明白,一旦回国就又要面对种种难题,身份和居所倒还好说,但只要我还是无法衰老,无论在哪里我都没法久留。我必须得找到应对的方法,而且最好是在回国前就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我自己也知道希望渺茫。阿鲁沙本地有相当多的二手书店,可以淘到各类稀奇古怪的小书,我很快成为各家书店的常客,一有时间就坐在书箱前翻上一个下午。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明显已经超出当时科学能解释的范畴,所以医学书肯定指望不上,我倒是读了大量志怪小说,神秘学书籍,甚至对巫术和炼金术都有所涉猎,从《亡灵书》一直读到《超自然现象》。我不是个热衷读书的人,那段时间却像是着了魔一样没日没夜地阅读,希望能找到解除永生的办法。
有不少书上的确记录了各个年代的长生不老者,然而却说得神乎其神,玄之又玄,让人不敢轻信,而且大部分书都像议员一样,只负责提出问题,不负责解决问题,我往往辛辛苦苦地从头读到尾,却只获得一句“背后的原因仍需后人探索”作结。最后我干脆每本书都倒着读,反倒收获颇丰,有各种各样的野路子都声称能解决不老之谜,我作为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面对着自己这个明晃晃的超自然生物,违心地尝试了各种诡谲的仪式——在后院洒羊血,半夜点蜡烛,吃素一周,穿怪模怪样的袍子跳舞……全都无功而返,我仍然和当初来阿鲁沙时一模一样。我穿袍子跳舞那天还被邻居认成了还魂的孤魂野鬼,于是第二天她也加入了我,一同在院子里洒圣水,只不过她是在驱魔,我却是在寻求超自然力量二次降临。
在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就连裤腰带都要扣到最里面一个孔后,我终于承认自己束手无策了。谁承想,长生不老原来是这样痛苦的一件事情,你自以为拥有了无限的时间后可以跟上每一个时代,然而却一直被困在当年的身体里,反而成为了这世上唯一一个被丢下的人,我还以为自己可以比别人多拥有三万天的未来,没想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永生只是不断地重复同一天而已。
更加棘手的是,科技远比我想象中进展更快。2004年末,我第一次在外来商贩手里真正见到了手机,而且绝望地得知,这个宛如外星科技般的砖块现在英国人几乎人手一个,而在那时,阿鲁沙只有极少数人拥有手机,甚至没有宽带服务。在那个商贩热情地向我展示手机的拍照功能时,我装出一副笑脸,实则脊背发凉,我冥冥之中有种感觉——如果现在再不回英国,可能就永远回不去了。英国或许会找到更多方法把异乡人拒之门外,或许再过个几年,它就能发展到精准地识别每个人的脸,再和存好的资料进行比对,我胆敢露面,就会立刻暴露前首相未死的事实……然而这也意味着,我回到英国后,就彻底退无可退了。我就算拿到了全新的身份,很可能也不会有办法再假死一次,我一旦回去或许就再也逃不了了。
但最终我还是回国了。2005年,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我用自己在阿鲁沙的海外侨胞身份回到了南安普顿,有了新的住所,新的身份——就叫威廉·詹金斯——取自某本灵异事件故事集中的长寿男人,书上说他活了220岁才死,虽然我现在不太希望活到220岁了,但是至少我希望能像他一样解开身上笼罩的谜团。而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奇准无比,2005年,英国正在大规模安装监控摄像头,完善DNA数据库,互联网进入宽带时代,社交网站也开始涌现,甚至还出现了电子护照,一个人的痕迹从此开始被浓墨重彩地记录下来。在无数个和街头摄像头泛着红光的独眼对视的瞬间,我都感到后怕——在英国对我紧闭大门前的一刻,我回来了,大门也在我身后永久地关闭了。
我在南安普顿作为三流作家生活了十年,期间仍在锲而不舍地寻找解除永生的办法,但我甚至都不知道这现象从何而起,自然也找不到答案。为了避免暴露,我于2017年又搬到伯明翰,在那里当了五年报社编辑,一边搜寻和永生相关的蛛丝马迹,一边打听露西的消息,但两样均是颗粒无收,她似乎跟随安妮去到比利时后再未回国,从此断了音信。
2022年,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了,再拖延下去,人口普查自会把我就地正法,我狠下心来搬回伦敦,开展了最后一轮搜寻。到这个时候,我心中的悲伤、惆怅、悔恨都已经被时光消磨殆尽,反而生出一种悲壮的情绪,如果仍然毫无办法,那我就干脆利落地自杀(也有可能是拖泥带水地),自然伦理不能给我的死亡,我自有办法还给自己。
这就是我的故事,吉姆·哈克冗长的大半辈子的故事。假如诅咒阴魂不散,我打定主意只活到110岁就死,这样来计算的话,我的确是走完了大半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