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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多·诺里斯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么倒霉过。
暴雨如注的伦敦街头,他站在公交站牌下,像一只被遗弃的卷毛流浪猫。白色衬衫上的颜料渍在雨水的浸润下扩散开来,变成一幅毫无美感的抽象画。二十分钟前,这幅画还有另一个名字——他的期末作业。现在它只是一件湿透的、散发着丙烯气味的抹布。
出租车从他面前驶过,一辆,两辆,三辆……每一辆都亮着绿色的“For Hire”标志,但没有一辆为他停下。兰多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觉得自己大概触犯了某种宇宙法则。要知道,就在前天,他还能在下雨的晚高峰时段闭着眼睛招到车,司机甚至会主动停车、摇下车窗,笑着问他:“去哪儿,帅哥?”
兰多·诺里斯过去一直是幸运的。
这不是什么客套话,而是一个被反复验证的事实,像重力一样可靠,像伦敦终年不断的雨水一样理所当然。还在摇篮里的时候,他伸手去抓头顶的玩具,没抓到,玩具自己掉下来落进他手心。三岁在公园里乱跑摔了一跤,膝盖没破皮,反而在草丛里捡到一张二十镑纸币。七岁学校组织抽奖,他把抽奖箱打翻了,所有小朋友一拥而上抢那些散落的纸条,最后剩在地上一张没人要的,他捡起来,中了一辆自行车。
这种事情发生得太多,以至于连他妈妈都学会了用一种无奈的、略带抱歉的语气向别人解释:“我们兰多就是运气好,真的,没别的。”
这句话某种意义上也是真实的。兰多确实没什么别的。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课本上的字母在他眼里像一群不听话的蚂蚁,永远排不成队。他念不出完整的段落,写不好自己的名字。但幸运的是——是的,幸运这个词又一次出现了——他有画画的天赋。他的线条像流水一样自然,色彩像呼吸一样准确。艺术学院的汉密尔顿教授看了他的作品集,破格录取了他,甚至不需要他额外去考那些该死的文化课,只要高中毕业成绩达成中等。
多亏了兰多的朋友们帮他整理的笔记,兰多总能压中题目和考点,毫无浪费地达到了中等。
所以兰多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大致上可以用“一帆风顺”来概括。他想去的地方刚好有位置,他想吃的东西刚好有最后一份,他想追的人,这个稍微复杂一点,但最终也总能如愿。
兰多有一个不太方便跟朋友们明说的小毛病。他对喜欢自己的人毫无感觉,而对不喜欢自己的人则会产生一种无法抑制的、近乎狂热的迷恋。他会用尽一切方法去接近对方,了解对方的喜好,出现在对方必经的路上,用那种带着一点笨拙的天真和艺术家特有的敏感去打动对方。而这个过程中最奇妙的部分是他的运气总是站在他这边。他会在最恰当的时机说出最恰当的话,会在对方最需要的时候恰好出现,会在表白的那一刻刚好赶上最美的日落。对方被打动了,心动了,沦陷了,然后兰多就会在某个清晨醒来,想到那张曾经让他魂牵梦萦的脸,感到一阵索然无味的空虚。
“你不喜欢我了?”对方会这样问。
“不是你的问题,”兰多会这样回答,语气诚恳,眼神真挚,“是我的问题。”
他甩人的时候运气也很好,从来没有被泼过咖啡,没有被扇过巴掌,没有人去学校论坛发帖骂他是渣男。对方往往只是伤心一阵子,然后默默离开。他的朋友们对此评价不一,麦克斯说他迟早遭报应,查尔斯说这是情感模式的问题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乔治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阿尔本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一种微妙的、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他。
兰多不在乎。他觉得自己才二十岁,青春正好,运气正值巅峰,没什么可担心的。
这个世界有物理学规律在运转,兰多的世界里有兰多幸运规律在兢兢业业执行。
而现在,那些幸运的日子结束了,和那个滑稽的吻一起。
是的,那个吻。兰多到现在都不愿意承认那是他的初吻。二十四岁,在伦敦艺术大学读研,有过七段轰轰烈烈开始又莫名其妙结束的感情经历,结果初吻居然是被一个陌生人的牙齿磕出来的?这简直是对他情场浪子人设的终极嘲讽。
兰多当时正踩着滑板穿过林荫道。那条路他闭着眼都能滑,梧桐树投下的光影像专门为他铺就的金色地毯。耳机里放着独立乐队的新歌,书包里装着刚买的新颜料,一切都完美得不像话。
他滑板技术一般,但他从不担心会撞到人。这是他的又一个幸运的证明——每次他快要撞上什么东西的时候,对方总会在最后一秒恰好让开,或者他的滑板会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拐过去,又或者他干脆摔进路边的草坪里,毫发无伤。他信任这种幸运,像信任自己的呼吸。
所以当他从坡上冲下来,速度越来越快,风吹起他棕色的卷发,板轮碾过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的心里没有任何不安。前方的林荫道上有人,三三两两的学生,推着婴儿车的母亲,牵着狗的老人。兰多没有减速,他的身体微微前倾,膝盖弯曲,目光穿过这些人影的缝隙,预判着他们的移动轨迹。他知道他们会避开的,他们总会避开的。
所有人确实都避开了兰多。
除了奥斯卡。
奥斯卡是从旁边的一条小径上突然拐出来的,手里抱着一摞厚厚的实验报告,步伐沉稳,目不斜视,完全没有注意到从侧面飞速逼近的危险。
兰多甚至没有来得及思考如何闪避,因为在他过去二十四年的人生经验里,从来不需要思考这种事情。命运会自动为他让路。他会像一阵风一样从人群的缝隙中穿过去,轻巧、优雅、毫不费力。
在摔倒前,兰多的脑子里只来得及闪过一个念头,这个人为什么不按兰多幸运规律办事?
滑板飞了出去,实验报告漫天散落,两个成年男性的身体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纠缠着摔向地面。兰多的后背先着地,疼得他眼前发黑,但真正让他大脑一片空白的不是疼痛,而是嘴唇上传来的柔软的、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触感。
不是柔软的、浪漫的、电影里该有的那种初吻。是血肉和珐琅质的碰撞,是金属般的撞击声,是世界在他耳边轰然倒塌的声音。
他们的牙齿磕在了一起。
他们的嘴唇贴在了一起。
兰多·诺里斯二十年人生中的第一个吻,发生在他和一位陌生男性的碰撞事故中。
对方显然也愣住了,眼镜歪在鼻梁上,一双深棕色的眼睛在镜片后面瞪得老大。他们的脸离得太近,近到兰多能数清他睫毛的根数,能看到他鼻梁上被镜框压出的浅红色印记,他的嘴唇在流血。时间大概只过去了两三秒,但兰多觉得那两三秒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对方猛地撑起身子,手忙脚乱地坐了起来。
兰多躺在地上,看着头顶透过梧桐叶洒下来的碎金般的阳光,脑子里嗡嗡作响。他舔了一下嘴唇,尝到了血的腥甜,嘴唇被磕破了。
“你没事吧?”对方的声音有点哑,带着一种奇怪的磁性,像是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冲击中回过神来。
兰多坐起来,看到对方正在慌乱地捡那些散落的文件。他看起来很瘦,肩膀的轮廓在洗得发旧的灰色卫衣下面显得格外清晰,头发是深色的,修剪得很整齐,但此刻沾了几片枯叶,看上去有些滑稽。兰多注意到他的手指很白,骨节分明,捡东西的动作快而准确,像是在实验室里处理样本一样有条不紊。
“你的嘴在流血。”对方又说了一句,这次没有抬头看他,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过来。
兰多接过纸巾,按在嘴唇上。白色的纸张洇开一小片红色。他这才开始感觉到疼痛,不光是嘴唇,还有后脑勺、后背、手肘,全身都在叫嚣着刚才那一摔的冲击力。但比起疼痛,更占据他脑海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无法言说的感觉。
他从小到大,第一次遇见计划外的事情。他的幸运,第一次失效了。
兰多这辈子第一次说了那句话。
“我真倒霉。”兰多喃喃地说。这句话脱口而出,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他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初吻,还被磕破了嘴唇,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好运。
对方终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短暂,但兰多在这短暂的一瞬里,捕捉到了一些模糊的信息:对方的长相其实很好看,是那种不张扬的、需要多看几眼才能发现的好看,下颌线清晰,眉眼之间有一种沉静的专注感,像是永远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
“你的滑板。”对方指了指路边的草坪,然后抱着他的文件站了起来,“抱歉,我刚才没看路。”
兰多低头看了看手中染血的纸巾,又抬头看了看那个人消失的方向。他想说点什么,但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觉得嘴唇上的伤口在隐隐作痛,而这种痛感像是一个信号,一个他从未接收过的、陌生而危险的信号。
这种陌生的感觉促使他直接逃离现场,甚至顾不上身后男生在说些什么。
他当时还不知道,那句“我真倒霉”不只是一句随口抱怨。那是一个开关,一把钥匙,一个他亲手按下的、不可逆转的按钮。从他嘴里说出的那四个字,像一道无形的诅咒,将他二十年来的幸运瞬间锁定,然后开始崩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