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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这里。
这个城市的夏天潮湿闷热,冬天潮湿阴冷。春天和秋天短得身体和脑子哪边都还没反应过来这稀碎的现实,也就半真半假地簌簌溜走了。连个影儿都抓不着。
空气里一年四季里每分每秒几乎都带着惹人生厌的水汽。看不见、摸不着,却存在感十足地折磨着每个生命体。北方人初来乍到在这呆不到一周就会感染倒霉的湿疹,又疼又痒,可难受得很。南方人多半习惯了,手指起了密密麻麻的恶心水泡,木然地拿针挑破挤了脓水擦干就行。多大点事。
好像习惯了后。“折磨”就成了日常生活,“痛苦”就再也没必要多嘴去提了。
我在12岁年那年认识了她。
那是2008年。应该是。我掰着手指来来回回加加减减如今的岁数和这些那些年数,算了几遍都好像不对,也就没了耐心,随便吧,不太重要。
明明我俩是同班同学,入学都一个月了,我居然对于之前的过往交际全然没有半点记忆。可能是一个太安静,一个太内向。谁都没和谁说过三两句话。
甚至我也搞不太清,我俩怎么就莫名其妙渐渐地玩到一块去了。唯一还记得的就是我俩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十二三岁的两个小姑娘,黏腻得和情侣似的,谁也不舍得先挂断。聊东聊西,具体聊了什么,说实话,我真的记不清了,但八成没什么营养。
有时候是我打给她,有时候是她打给我。
那会儿谁都没手机,拿的是家里的座机。还挨过妈妈的骂,说我浪费钱煲电话粥。作业也不写书也不读。骂了也没用,不听话就是不听话。我和父母亲完全不熟,八岁才离开外公外婆到他们身边,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姑且不提。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个帖子,说幼年少年时期的记忆有大段缺失,有人回说可能是因为太痛苦抑郁导致了解离。我和她聊起了这回事,她皱着眉头许久,摇了摇头说,你就是不往心里去自我惯了,过去了也放下了觉得无所谓了,再加上脑子不好使记忆差。我哈哈大笑起来,确实是这样。
恨也好爱也好,都需要有一定的精力去支撑这种沉重的情感。我是个相当寡淡怕麻烦的人,只对自己的事情感兴趣。说难听点,像她责骂我那般说的,就是个没心的女人罢了。一开始被骂了我还有点难过,她又叹气,接了一句,但你这烂样就是会吸引人喜欢你追着你,多少年了就怎么都放不下你,心他妈都被你勾住了也忘不掉你。
夸了半天,我虽然晕晕乎乎的,但总觉得她还是在骂我。切。
可能是初一的时候。某个周五放学后。
我俩经常会坐几站公交,去到周边最大的那个商场晃荡晃荡玩一圈。兜里也没钱,就是到处看看有趣的东西罢了。衣服、首饰、零食、奶茶。那个年纪的女孩看什么都稀奇好玩。
有点零花钱的时候,我们一人买一杯coco奶茶。边走边聊些有的没的。
她吸了一口红豆奶茶,含糊着开了口。侧过头隐约捻着点笑意望向我。“你今后要做什么,有什么梦想吗?”
我也咕吱咕吱吸了一大口。咽下肚去。“嗯……当个隐形人,谁也看不见我?”
她忍不住嗤笑一声。“干嘛,妈的想做坏事啊!”
我撇撇嘴,被误会了很不乐意。语气稍显急切。“才不是呢,就是觉得隐形人很方便啊。嗯……比如吧,如果我要是想死的话,立刻马上就能爽快地噔噔噔地就去死了。”
她愕然。
“普通人想死的话……也可以随时去死吧。自杀是每个人类的基本权利!”
我俩谁的脑回路都不正常。毫无间差地就开始了这个话题。她那会儿天天上课在偷摸着读什么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德川家康战国历史三国演义之类的难啃书籍,我怀疑是脑子看得有点褶皱过大。
“总会有顾忌的吧。就是好像被世上的灰尘给压住了捆住了,不能轻轻松松地就去死了。”
“这都是能找准时机放下的吧?人在冲动的情绪下,哪会顾忌这么多乱七八糟的。”
“不是不是。说简单点,就是方便简洁,效率很高!没有什么死后腐烂发臭,遗容扭曲难看,或者要被迫浮在空中旁观家里人虚伪做作的一次性的哭声之类的讨厌玩意儿。”
“啊,懂你意思了!”她嘟嘟点头,大声笑着附和我。“这样好像确实很方便啊。哐当——!一下,随时任性地倒在随处哪个地方,死就死了,谁也不知道。好像溶进了空气里,无声无息地就被蒸发掉了。”
她很少笑。大部分的时候,脸上都是一片漠然的神情。也不是那种高冷的性子,只是单纯地懒得笑。觉得没什么意思,连脸部肌肉的抽动都嫌好麻烦的那种女孩。
说着说着,我俩已经走到了商场的侧门走廊尽头。
迈过那道强劲的风幕,七月中旬的热空气轰然撞在脸上。
“热死了……”我嘟囔着抱怨道。
“我讨厌这里。”她替我说着。“真他妈想快点长大,赶紧离开这个城市。”
“嗯。”我瞪大了眼,欣喜附和。“逃得远远的!”我抓住了她的手臂,摇晃了几下,很是幼稚。
“想逃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从头开始,孤单一人自由自在地开始新的生活。”
“一个人吗?”
“嗯。”她温声说着,放缓了声调。直勾勾地望着我。“一个人。”
“连我都不想一起?”
“不要。”她凝视着我,神色是鲜有的认真。
我并未觉着有什么受伤的念想,相反,我很是赞同。但却俨然觉着。她这话,应当是替我说出口的。好像是清楚我不会这么说没胆量这么说,她才必须要替我说出来,义务一般。只有说出来了,把这些字节从心底使劲向上推着挤着,拼尽全力送出了嗓子口,让这道声音能正大光明地张扬地存在于世界上。“这件事”才会有可能在今后被实现。
近乎决绝的祈愿。
不然,梦想只是不值一提的廉价梦想。被时间碾碎被现实踩踏,而后,被渐渐遗忘到了一个再也不会打开的破烂匣子里。
哎,你啊。烦死了,好残忍的人。
我没问她要去哪亦或是想去哪,她也没问任何。话题就这么轰轰烈烈地戛然而止。
我送她到了公交车站,隔着窗玻璃挥手告了别。“周一见,遥遥。”她半阖着那双狭长的眼眸,右手提拉着肩上的书包,一如既往那般懒洋洋地站着。直勾勾地凝望着我,对我无声地这么说着。
盛夏燥热的温度到这一刻都残存在我的记忆里。那过于甜腻的奶茶,也还残存在我的舌苔上。砸吧砸吧,还能隐隐尝到点荒诞的滋味来。
但没能说出这句话的我无所畏惧地撇下一切就逃走了,能直白坦荡地说出口要逃的她却始终没有。直到今天,十多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今后也绝对不可能去问。
又或许再过些年头,哪次喝醉了酒后还是会问吧,谁晓得呢。我这人酒品很好,喝多了也就喝多了,不吵不闹不找事,至多就是话多些胆大些罢了。很是没用。
哎呀。也没什么不能承认的。
她,我的离离。黎玖这个女人,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但这段曾经总幻想过的旖旎故事,好像从未开始,就恍然结束了。无趣又寡淡得让人连哭都不知道该从那一处如何哭才是对的。
好像我俩都没有心。这其实是件很幸运的事。
至少谁都没受伤,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