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s

Work Header

Rating:
Archive Warning:
Category:
Fandom: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6-05-19
Completed:
2026-05-19
Words:
17,321
Chapters:
2/2
Hits:
78

【敌厄】无关于哀丽秘榭的假日

Summary:

把在LOF的文搬过来也发一遍,本文是敌敌厄厄的夏日爱情故事

Notes:

最终结局是BE,介意者慎看哦

Chapter Text

一、

    哀丽秘榭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村庄,小到父亲书房里展开的地图不屑于记载它的名字,只有抽出地形图,找到它背靠的低矮山脊,才能勉强确定位置。爷爷奶奶住在村里,每年夏天,我们都会举家前往哀丽秘榭度过暑假,再踩着八月的尾巴返回镇上。

 

    从小我就被比作一头羚羊。男孩们都有征服高山的欲望,尽管他们口中的高山只是一面倾斜角度偏大的岩壁——那岩壁是山体的一小部分,上面甚至有村里人开辟的小路。当同龄的男孩们还扒着突出的岩石,使出浑身解数抑制身体的颤抖时,我已经能准确找出下一步的落脚点,把他们远远甩在身后。

    

    登上缓坡,双脚踩在小路上,便可宣告自己的胜利;自从对岩壁的攀登路线烂熟于心后,曾经领先的大孩子们就再也没能超越我。大男孩们总想在我面前找回脸面,他们带我去一面离家很远的、黢黑的岩壁,尽管他们也未曾攀登过,并不了解其中的危险。

    

    他们还是输了,输得心服口服,“你简直是一只为攀登而生的羚羊!”大男孩们被那近乎垂直的角度吓退了,害怕那深黑色的石壁成为他们的墓碑。他们没敢攀到半程,悻悻地退回原点,慨叹自己技不如人,随后丢下独自站在顶峰的我踏上了归途。

    

    远方的太阳正在坠落,而天空因它的坠落阖眼。眼前的景物因失去光而蒙上厚重的阴影,渐渐的,山崖与地面的界线开始模糊,攀附于岩石上的阴影则肆意生长。

    

    我不知道山顶蜿蜒而下的小路通往何方,万一它带我去了妖精的巢穴,或是什么一去不返的森林,那时我该怎么回家呢?童话书里所有关于黑暗、阴森、未知、恐惧的记忆如同怪兽大张的巨口,准备将渺小如羔羊的男孩囫囵吞咽。

    

    不行,英勇的剑士绝不会在这里倒下!得趁着天没完全黑的时候赶紧下山回家,心底涌出的大股勇气压制住畏惧,我两手抓稳悬崖,借天边还未黯淡的微光看清落脚点——沿着来时的路线,一步一步退回山脚下。胸口分明没有东西压着,呼吸却比以往艰辛;耳畔被心脏砰砰直跳的声音填满,甚至收不进晚风轻快的哨音与野地里的虫鸣。天快要黑透了,我扒着石壁稍作休息,脑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思乱想:这么晚了,不知那几个大孩子有没有把我的事告诉我爸妈;若是我被困在这一晚上,他们会知道我在这里吗,会提着灯来找我吗,但他们又要怎么上来……不行,黑暗剑士白厄,不许浇灭自己的斗志!你哪能被小小的岩壁困住!

    

    

    双脚重新接触地面时我止不住地发软,仿佛身体储存的所有力气都投进刚才与岩壁的斗争中,再没余量支撑我做任何一个动作。遵循身体的意愿,我挑了块稍平整的地方躺下恢复体力。夜晚并非完全的黑暗,漫天星子的光芒还不足以与日月相匹,它们最多能照亮身边的一点天空,但数以千计万计的星星同时出现,就可以让夜晚褪去漆黑的膜,露出深蓝的内里。

    

    最先得到舒缓的是紧绷的神经。当大脑从惊险刺激的攀岩中缓过神,方才品味到的一切惊惧尽数转化为一阵悠久而绵长不绝的快感;它从隐秘的角落伸出触手,自尾椎骨攀升至前额、眉心,又如涟漪般扩散至全身——自己大约永远不会忘记这份刺激。直到圈圈涟漪带来的震颤平息,我才夺回四肢的控制权。四野静谧,唯有小腿高的杂草被拨开、踩踏的沙沙声。

    

    这一晚,我凭着记忆找到了回村的路,率先迎接我的不是想象中父母和爷爷奶奶饱含担忧的脸庞,而是站在路口,手提马灯的邻居昔涟。明亮的灯光霎时盖过漫天星光,算我半个姐姐的昔涟脸色阴沉如黑夜,毫不客气拽着我的手臂把我扯回了家,又在父母面前恢复淑女模样,松了口气似的说还好在路口等到了,随后丢给我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施施然转进她家的门。

    

    

    后来,听说那群大孩子因为把我丢在离家很远的荒郊,被他们的家长狠狠惩罚了一番,并被告诫不允许再进行这种危险的比试。和他们的境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辈不忍责备那天浑身脏兮兮的我,他们只是问我怎么从山上下来,“山上有条小路,可我不知道它通往哪里,所以原路爬下山了。”他们惊诧于我的胆量与运气,无论如何,一个男孩徒手攀岩都能令听者胆战心惊;爷爷后来告诉我,山上的小路通向另一个村庄,以我的速度走回哀丽秘榭也许要花上整个晚上。

    

    我扑倒在柔软的被褥里,倦意一浪盖过一浪,淹没了脑海中尚未组织成型的想法。我很快陷入酣眠。

    

    

    那晚藏身于思绪深处的大胆想法最终被用行动阐述:我不断回味攀岩带来的难以言喻的快感,并目睹自己沉沦其中,无法自拔;尽管母亲三令五申,不允许我再靠近那岩壁一步,我还是能找和朋友们去玩的的借口掩盖真实目的,三两步跳出家门,大跨步向荒野冲去。胸膛贴近岩壁,背后除了空气再无一物,心脏仿佛与岩壁的呼吸共振,带来阵阵悸动;我想起父亲书房里的百科全书,里面记载着善于在悬崖峭壁上跳跃、攀登的斑羚,如山谷间的精灵,轻盈而优雅。

    

    想到这里,我不禁开怀大笑,“白厄,你果真是一只斑羚!”

    

    一只天生善于攀岩的斑羚!

    

 

二、    

 

    在乡野间无忧无虑的日子随着年岁增长迎来尾声。爷爷奶奶年事渐高,在我小学时先后离世,哀丽秘榭里没有了牵挂,我们再没回去过。

    高中毕业后,我以不错的成绩被奥赫玛大学物理系录取。大学的第一个暑假我没有留在奥赫玛打工,赚取更多零用钱及学费,而是回了镇上。行李箱并不沉重,单手提着它轻松跳下火车,穿过拥挤的人群,流动的、鲜活的空气洗净旅途的疲惫,我很快找到在车站外等候的父亲和他心爱的汽车,两人顶着夏日毒辣的阳光回家。

    

    “我那位得意门生已经到了。”父亲打开车窗,风吵吵嚷嚷、争先恐后挤进车内。他的声音被车前进破开的风切割,我不得不凑近听。

    

    “什么——”

    

    “我说——那位悬锋的学生——比你早到一些。”

    

    

    父亲要给他的得意门生,迈德漠斯,指导出版前的书稿,顺便热情邀请他趁着暑假过来住。从前帮父亲整理书房时瞥见他与学生们的合影,照片中高大的迈德漠斯平等地比每个人高出一截,留着只在摇滚乐队中见过的长发,额发险些遮住他凌厉的眼神。“……真像头威猛的狮子。”我盯着他渐变成赤色的发尾,心想这世上难道还有红毛的狮子,否则无法解释他的发型与公狮鬃毛之间惊人的相似度。

    

    阁楼上静悄悄。整个暑假,隔壁房间都属于迈德漠斯。房门紧闭,他也许有午睡的习惯,我不好贸然打扰。关上房门,轻手轻脚把行李箱放好,我转头猛扑到床上,给阔别已久的床垫、被子和枕头一个扎扎实实的拥抱。许久未见的床架骤然发出尖叫,“噢,抱歉我不是故意发出这么大动静的——但你的声音有点大了,这个音量应该不会吵到迈德漠斯吧?”我趴在床上,凝神听着隔壁的动静。还好,隔壁房间依旧静悄悄。

    

    我百无聊赖,下楼去找大白打发时间。名为大白的萨摩耶是只九岁的老狗,是爷爷奶奶送我的生日礼物;但他依然像小时候一样可爱。“大白!”我唤它,夸张地打开手臂做好拥抱准备,大白咧着大嘴朝我飞扑而来,舌头随奔跑时的颤动抖成波浪。大型犬不容忽视的冲击力把我撞倒在地,我顺势躺倒,任由大白吐着舌头傻乐,在我身上又闻又舔,湿漉漉的鼻头不断拱我的脸和手,俨然一副要把这一年的陪伴都讨回来的架势。

    

    家门敞着通风,阳光虽不及下午两三点时刺眼,但室外温度仍让我望而却步。要想出门还是等到傍晚以后吧,我这样想着,心安理得坐在客厅地毯上撸狗。

    

    我像从前一样把脸埋进大白厚实的毛毛里;小时候的大白和毛绒玩具并无区别,甚至比货架上整齐摆放的毛绒玩具可爱许多。在大白还是只小奶狗刚到我们家熟悉的环境时候,我对大白喜欢得紧,即使到了睡觉时间也不愿与它分开。于是爸妈说,小狗初到新家会因为找不到妈妈而害怕,整夜整夜地叫,既然你选择和他一起睡,就要承担起安抚它的责任。

    

    当时我拍着胸脯满口答应,一定会照顾好小狗,没想到那天夜里,他像个永远不会没电的自动行走播放器,在床上不知疲倦地攀爬,拱进我怀里安分一会,又在被子里乱转,其间者伴随时不间断的哼哼唧唧和颤抖的汪汪叫;到天边出现第一缕明亮时,他终于累惨了,毫不客气霸占了我一半的枕头后两爪一摊,沉沉睡去。我睁了整宿的眼睛干涩不已,头脑昏昏沉沉,仿佛脑袋上顶了三百只嗷嗷叫的小狗那般沉重。

    

    动作尽可能轻缓地把他挪进被子里避免着凉,我再也支撑不住,缩进被子里呼呼大睡。现在想来,爸妈肯定知道我当晚会被小狗吵得不安生,但第二天是可以睡懒觉的周末,他们也乐意让我体验带小狗的感觉;那煎熬的一晚带给我最大的好处是,小狗最先认识的人是我,而我也获得了他的命名权。

    

    

    阴凉的室内和大白温热的身体、放松的呼噜声构成了令我昏昏欲睡的环境,靠着沙发睡一觉吧,我迅速决定将此地作为午睡地点。眼皮闭合的前一刻,楼上响起合页拖长声音的提醒;这声音的我再熟悉不过,正是迈德漠斯房间的门发出的动静,他的午休时间结束了。

    

    他下楼梯的动静很小——又是一条能将他比作狮子的特征,猫科动物的肉垫有效减小了它们行走时发出的声响。眼见他就要径直走向大门,橙红的发梢即将被阳光亲吻,我心里不知怎的泛起焦躁的情绪,仿佛错过这一刻,两人就再无见面的可能;“迈德漠斯,下午好,迈德漠斯!”我一个打挺翻到沙发上,撑着沙发背跟他问好,大白见我有动静,也跟着两爪搭在沙发背上,冲他傻兮兮地吐舌头笑。

    

    迈德漠斯明显愣了一下,随后神色如常地和我打招呼。难道是我打招呼太热情他又刚睡醒,吓着他了?我想出好几种他愣神的原因,最后都因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过于深刻而被否决,开玩笑,他像是那种会被吓到的人吗。被这个小插曲打断午睡进程,我也没了困意,干脆打电话去找昔涟。

    

    昔涟在邻镇上开了家书店,店名符合她一贯的神秘风格,叫“如我所书”。上学期我问她,放假能不能去她那儿当员工,她在电话里嗔怪我净打熟人的主意,最终还是同意了。“到时候你可得帮我多搬点东西,再好好打扫那些高的书架,还有……”电话那头,昔涟已经盘算好要怎样最大程度利用我这个劳动力兼便宜弟弟了。

    

    和昔涟愉快敲定明早就去店里帮忙后,我又无事可做了:迈德漠斯应该在和父亲讨论学术方面的话题,鉴于我一塌糊涂的历史成绩,还是不过去打扰他们为好;母亲在厨房里忙活晚餐,虽然我很想帮忙,但她做饭时不喜欢有除她以外的人踏入厨房——她将这个习惯归结于年轻时父亲自告奋勇打下手却变成添乱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

    

    果然,我还是把刚才酝酿失败的午觉补上吧。

    

    

    吃过晚饭,黑夜刚开始笼罩天空,隔离阳光,好让被暴晒一天的大地喘息。迈德漠斯吃完饭就出门,不知往哪里去了。大白有晚上散步的习惯,它年轻力壮时能拽着还在长身体的我一路狂奔,狗绳不小心脱手,我又追不上跑得正欢的他,喊也喊不停,只能远远缀在后面,祈祷这大狗快些良心发现,回头看看自己的主人被甩了多远;现在他步入暮年的门扉,我也长成了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的成年人,绝对不会让曾经的窘境重演。

    

    我们沿主路散步去镇上的广场。夏天的夜晚仍翻腾着浪花,不只是风掀起的清浪,还有酒吧、迪厅里青年们纵饮狂欢的放肆的声浪;长椅上坐满乘凉的路人;广场上还在工作的除了街灯就是中央的喷泉,孩子们把手指伸进池水里搅动,很快便不满足于仅有手指触摸到凉意,于是整只手没入水中,等待凉水冲刷温热的手掌,又拨动水面,带起小小的水浪。大白喜欢孩子,它干脆趴下了,任由好奇的孩子们将它围住,小手争先恐后陷进柔软的长毛里。

    

    我把自己投进夜风凉爽的怀抱。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就能到达相邻的镇子,再走进去不久就能看到昔涟的书店,也许等会可以过去看看,她也能实现“每年都摸摸大白”的愿望——从前在哀丽秘榭她就一直挂记着大白,每天都想见到它,“迷迷闻见大白的气味,真的不会害怕吗?”迷迷是昔涟养的小狗,外表可爱,性格温和,但我们从没试过让迷迷和大白见面。昔涟对我眨了眨眼,“前几次我来找你和大白,回家时迷迷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我,大大的眼睛仿佛在说,天哪,你怎么可以有别的狗狗!——但是多几次以后,她再也不对这件事感到震惊了。”

    

    “迷迷现在是书店的吉祥物,你等会不能跟她吵架,知道吗?”去书店的路上我低头告诫大白,虽然不知道他听进去多少。大白的尾巴高高竖起,随着步伐晃动,我的注意力很快被他的尾尖吸引,并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盯着看了很久。由于没顾着看路,我十分疑惑为什么大白的前进路线突然向左偏了一大步,再抬头,我猝不及防撞上一个结实的肩膀。

    

    熟悉的声音道:“白厄,抬头看路。”

    

    ——是迈德漠斯的声音。脑子及时作出反应,将声音与最意想不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成功匹配。那一刻我有许多问题想要问他,他为什么吃完饭就消失不见,为什么也巧合地出现在这条街,手里还拎着昔涟店里装书用的牛皮纸袋,为什么如此巧妙地在这个时间点与我相遇、相撞——

    

    昏黄的灯光下,迈德漠斯的气质不如白日时锋锐,他穿着最普通的条纹衬衫,袖子挽到手肘以上,露出结实的小臂。他一言不发注视我;夜风不知何时跑远了,徒留我在原地,脸被去而复返的热浪灼得滚烫。

    

    半晌,他低低地笑了一声。

    

    笑什么,我只是一时被狗尾巴迷住了,和猫关注晃动的逗猫棒同理!想问的问题被他这声笑尽数堵了回去,我匆匆抬了抬手问候,任由大白把我拽向迈德漠斯。

    

 

晚上,昔涟的书店里没什么客人,我心安理得霸占了收银台,看昔涟以惊人的力气一把抱起大白,把脸埋进厚实的白毛里,“昔涟,刚才是不是有个金红渐变发色的人来买东西了?”

    

    昔涟闻言从大白的毛毛里抬头,调侃似的反问:“怎么,是你的新朋友?”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远没到如此亲密的地步;对他来说,我是老师家的孩子,一个也许曾经在老师口中听说过名字,又在今天初遇的陌生人,这位陌生人可能还因为过于热情把他吓了一跳;对我来说,迈德漠斯也不过是父亲口中的得意门生,我们之间的对话目前仅有礼节性的日常问候。只是即将在同一屋檐下度过暑假的两位陌生人,到最后能成为朋友?我很难想象迈德漠斯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对我露出笑容的样子。

    

    

    自此,暑假生活拉开序幕。我和迈德漠斯的交集不多,暂且只有晨练到吃早餐这段时间会和他碰面;这之后,我骑车去昔涟的书店打工,迈德漠斯在家里和父亲讨论书籍出版的问题。偶尔,迈德漠斯会在晚上来书店,手上还牵着吐舌头的大白,“只是受老师之托,顺便帮忙遛狗。”遛狗能走到邻镇吗?我有点怀疑他是为了来看昔涟——昔涟是我唯一的、最有魅力的姐姐,我可不能让她被这种随时都有可能离开的男人惦记上。但这种情况发生多几次之后,我便打消了这种顾虑,因为迈德漠斯是来接我的。第一次远远瞧见他牵着大白朝书店走来,我的视线粘在店门的玻璃窗格上,许久都没挪开;大白虽然是活泼开朗亲人的萨摩耶,平时任搓任抱,但不是所有人都被允许牵着他的狗绳。

    

    “大白,你的原则呢!”我恨铁不成钢地揪着他两边腮帮,明明以前都是我负责遛狗的,现在可好,迈德漠斯竟不知何时获得了大白的信任,还允许他牵着狗绳!就像最好的朋友某天突然抛下自己,认识了新的朋友,并逐渐减少与自己的交集——虽然事情远没到这般严重的地步,我承认自己的想法有些孩子气,但迈德漠斯正以一个恐怖的速度渗入我的生活,他短暂拥有了我家的房间,和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饭,在我工作的时候不知占领了我最喜欢的躺椅多少次,替我接过遛狗的任务,甚至能和昔涟聊上两句;他一直待到书店打烊,才把大白的狗绳交给我,不紧不慢散步回家。

    

    我们沉默地走在街上,夜已深,忙碌一日的街道放轻呼吸,反而扩大了自行车链滚动的轻响和不远处酒吧的喧闹声。心中困惑如滚水沸腾,难以止息,我数次扭头看向他,试图把问题诉诸于口,可舌尖顶上齿列,声带即将震颤时,又认为那近似于质问的话语不应该被说出。

    

    “有问题就问,你还要看到几时。”迈德漠斯低沉的声音冷不丁在耳边炸响。我被吓了一跳,讪笑着问他怎么发现的。他还是那张严肃的脸,眼中却饱含无奈,“如果目光也有温度,我大概要被你烫伤几十次了。”

    

    原来我的偷看行为在他眼里如此光明正大。既然被发现,也就没必要忸怩作态,我深吸一口气,直视他高挺的鼻梁,问出了此时自己最在意的问题:“迈德漠斯,你怎么做到这么短时间内和大白熟络起来的?”

    

    他愣了一下,似是没想到我的问题如此幼稚:“我什么都没做。”许是回家的路途不算短暂,他甚至有闲心给我列举这几日与大白的相处过程,最终得出结论,“总之,是你的狗先扑上来对我表示友好且缠着我不放的,我并没有刻意去接近或讨好他。”

    

    我对他的说辞半信半疑;要不是大白不会说话,我肯定会听取双方的证词。大脑很快就把这件小插曲弃之不理,回家路上我滔滔不绝,从大白的成长经历讲到远去的哀丽秘榭,再讲到偏科导致的惨不忍睹的高中成绩(时至今日我的历史仍旧只能险之又险地掠过及格线),讲得口干舌燥。迈德漠斯似乎对我在哀丽秘榭的童年经历很好奇,他把这份好奇掩饰得很好,但眼中被路灯点亮的碎光出卖了他。

    

    会对乡村生活产生兴趣吗,我思忖着,随即恍然大悟:迈德漠斯来自悬锋城,而悬锋城是悬锋的中心城市,一座发达、先进的大城市,怎么会出现乡村和麦田呢?

    

    思绪浸入对迈德漠斯来处的思考中,直到额头与一个温热干燥的手掌相撞,我才抬起头,赶忙推开阻止我们继续前进的家门。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总感觉迈德漠斯眼里多了点真情实意的……担忧?

    

    

    也许考虑到便宜弟弟要用之有度,昔涟许我两周休假一天。“迈德漠斯,昔涟姐给我放了假,明天我不用来上班!”回家路上,我向牵着大白的迈德漠斯宣布自己获得了难得的假期,“我要好好享受没有工作的日子。”迈德漠斯指出,我的工作已经很享受了,在客人不多不少的的书店里工作,跟每天傻站着拿钱没什么区别。“可站一整天也会累。”我反驳他;迈德漠斯闻言,凑近我的脸端详半晌,说我每天下班看着都和遛完的大白一样,看不出明显的疲态。

    

    “只要听见下班,每个人的疲惫或多或少都会被冲淡的。”我问他,“难道你不会觉得下班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迈德漠斯不置可否,把大白的狗绳拿走,让我好好推自行车。

    

    第二天我没有出门晨练,美美睡了个懒觉,身体里每一块骨头都散发着慵懒的气息。吃过早饭,我决定趁太阳还未升高,去后院的躺椅上继续躺着——顺便瞧瞧迈德漠斯在做什么,他亲口说过,吃完饭后他会去后院。

    

    后院里除了餐桌还有张躺椅。那原是我最喜欢的位子,如今迈德漠斯躺在上面看书,他没穿上衣,用自律与汗水换来的肌肉线条流畅、形状优美,令我莫名艳羡。尽管我也有结实的肌肉,并且对自己手臂处的肌肉最为满意,但迈德漠斯不一样——他就是不一样,他赤裸的肉//体竟散发着难以言喻的吸引力。

    

    相比于我与外貌形成强烈反差的肌肉,迈德漠斯的肌肉让他看起来更像一头正值壮年的猛兽;休憩时,放松的肌群随呼吸起伏如层层山峦;运动时,那山峦便奔腾翻涌起来,配合他健康的肤色与满身奇特的同色纹身,展现出野性的美与力量。我近距离观察他,却畏葸着不敢将想法付诸实践。那大胆逾矩的想法中不仅含有对健美肉体的欣赏,更包含想要触碰、抚摸,甚至占有的欲望;可这份欲望又是从何而来,因何而起,我与答案之间隔着一整片密密匝匝的麦田,麦穗摇曳,遮挡了我探究的视线。

    

    “别盯着我发呆,白厄。”书页在眼前翻卷,我慌忙挪开停留在他胸前纹身的目光,也收回了探究麦田另一头的视线。迈德漠斯皱着眉翻了几页书,啪一声合上书本,脸上是显而易见的嫌弃,“我身上什么东西能让你如此魂不守舍?”

    

    “没什么,”我囫囵回答他,心思因为他的表情而千回百转,难道我的眼神太过炽热,他因此讨厌我?闪烁的目光瞥见书脊上的烫金小字,我犹如抓住救命稻草,赶紧转移了话题,“《逐火时期的爱情》,这不是你在昔涟姐店里买的吗?”

    

    迈德漠斯的表情更难看了:“书名乍一看还算正经,实则写的尽是些野史。纷争泰坦与负世泰坦是恋人,归还理性火种与浪漫火种的两位英雄虽然表面上互相看不对眼,私下里却早已受到浪漫泰坦的赐福,结出爱情的果实……借着英雄与泰坦的名头满足自己的臆想,这本书的作者要是用如此头脑去写幻想爱情小说,必定大获成功。”

    

   “可是迈德漠斯,理性泰坦与浪漫泰坦可是货真价实的一对爱侣,'与她们保管的火种对应的黄金裔同为恋人'也不无可能。”

   

   “但在逐火时期,最早被黑潮侵染的尼卡多利可不会对刻法勒展开轰轰烈烈的追求。”刻法勒在上,迈德漠斯的脸色臭得像是要把我送入冥界去见塞纳托斯。

   

   

   迈德漠斯是个知法守法的人,并不会因此把我送走。没过多久,他便起身去找父亲商量书籍出版的事情,把躺椅、野史和大片树荫留给我。清晨的太阳远没有中午灼热,阳光斜斜射进树叶间的罅隙,在我身上投下细碎的光斑;远处款款走来一缕微风,满树绿叶向她挥手,光斑便随悉悉索索的声音闪烁,成了白日树荫下的星星;星星不时落进我眼里,烫出一块块黑斑,我不得不拿过矮桌上的野史遮着眼睛。

   

    “……故笔者猜测,尼卡多利与刻法勒两位泰坦,在身为半神时也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尼卡多利长久驻守悬锋古城直至被黑潮污染,成为当时人们口中的‘疯王’,祂只能通过朝奥赫玛投掷的雷枪来传递讯息,也许那滚滚雷鸣中包含的不仅有前线战报,自己已接近神陨的悲戚,更有无数个日夜里对刻法勒的思念……”比起我历史试卷上五花八门的简答题答案,这位作者的作品简直是野史界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但这本书几乎把黄金裔与泰坦们的谣造了个遍,倒是真如迈德漠斯所说,是本纯粹为了满足自己臆想的作品。

    

    我很快对这本书失去了兴趣,在树荫里学大白转圈,顺便思考接下来应该做什么。连续转了十几圈,直到整个世界都像被丢进搅拌机里高速旋转,眼前景物尽数成了模糊不清的色块。我晕晕乎乎朝一旁摔倒,屁股与草坪亲密接触时还不忘抓住躺椅的扶手想要稳住身形,结果连人带椅一起翻倒在地。

    

    世界还没停止转动,头上晶莹的嫩叶与太阳光点搅拌成一抹闪闪发光的颜料,晃得我眼睛疼;草尖找准布料间的缝隙穿过,细细密密扎我后背的肌肤。即使很痒,但在晕眩感退去签,我暂时不想起身。我闭上眼,试图再次小睡一觉。

    

    ……似乎有人跑过来,还喊着我的名字;那人急切地拍我肩膀,大概是想确认我的情况;我一边惊诧于自己竟然真在地上睡着了,一边迷迷糊糊回答他:“我在,我在……迈德漠斯……”

    

    “你是从椅子上翻下来了吗,白厄。”见我睡眼惺忪的模样,迈德漠斯方才着急的神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冷着脸把侧翻的躺椅扶起,没忘记顺手拉我一把。我扶额缓了好一会才撑着地起身,眼前阵阵昏黑,又差点撞到迈德漠斯。“我怀疑自己今天睡多了,Mydei……迈德漠斯。”刚重启不久的脑子就是迟缓,嘴里险些蹦出我私底下对万敌的称呼,我一个激灵,赶忙用余光瞥他的脸色。好在,他似乎没注意到称呼的问题。

    

    “你的解决方案是就地躺下再睡一觉?”

    

    “只是转圈时不小心摔地上了,而且我正打算出去……出去吃冰激凌!迈德漠斯,你要来吃冰激凌吗?”可疑的停顿,我敢发誓,“邀请迈德漠斯吃冰激凌”    的想法上一秒才浮现,就如游鱼般不受控制从我嘴里溜出来了。

    

    迈德漠斯挑挑眉,随后神色如常抛下一句“让我回去拿副墨镜”,就转身回屋里去了。

    

    “迈德漠斯等等我,我也要拿!”

    

    他果然在后门停下,倚着门框看我三步并作两步跑来,“你当是小孩子手拉手出门呢,这也要等。”我没回他,先他一步钻进家里,单方面开启且未公开宣布的“比比谁先上楼”的比赛是我赢了,心底幼稚的胜负欲得到了满足。

    

    

    镇上冷饮店不少,虽说是出来吃冰激凌,但炎热的夏日里我更喜欢吃刨冰解暑,清凉,份量大,一份淋果酱的刨冰直放到化成冰水,足够我消磨半个下午。

    

    “多加一份果酱。”当迈德漠斯的刨冰端上桌时,我眼睁睁看着他碗里的红彤彤的草莓果酱冒了尖,而迈德漠斯面不改色舀起一勺冰渣果酱混合物——绝大部分是果酱,送进了嘴里。

    

    居然爱吃那样甜腻的东西,他的锻炼强度是有多高才能维持这身健硕的肌肉的?我目瞪口呆,大脑自动开始回忆迈德漠斯的日常锻炼计划:晨练——这是我们一起进行的,准确来说是某次我牵大白出门晨练时正好撞上了晨练回来的迈德漠斯,于是央求着他一起锻炼;晚饭后又一次锻炼——迈德漠斯亲口说的,他会带着大白夜跑,消耗萨摩耶过剩的精力,一路跑到书店来接我下班。他从一个镇子跑到另一个镇子,就为了遛狗和接我回家,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所以他肯定是借着夜跑加练!想到这我不禁悲从中来,狠狠挖了一大勺刨冰猛吃,反被冰得口腔麻木;不能放任如此冰冷的东西进入胃部,我张着嘴让冰化得快些,姿势像一条奋力呼吸的鱼。混合果酱的冰渣在嘴里化开,甜腻的糖味让我产生了喉咙正在灼烧的错觉,反观迈德漠斯吃得云淡风轻的模样,我几乎要怀疑店主给我们放的不是同一罐果酱。

    

    迈德漠斯吃掉了三分之二份刨冰,进入中场休息阶段,我还在把果酱尽可能往两边撇开,以防自己挖到一大块果酱被甜死。与甜腻腻的果酱的斗争以失败告终了,我将勺子搁置一旁,开始和迈德漠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是太久没来了吗,这家店的果酱以前没那么甜……迈德漠斯你是怎么吃下双份果酱的刨冰的?”

    

    迈德漠斯解释,那是悬锋人的饮食习惯:在纷争泰坦尼卡多利的带领下,古时候悬锋人尚武、好斗,以身躯健壮为荣;他们平日里消耗能量巨大,为补充能量,悬锋饮食的两大特点就是份量大与糖分高,即使今日的悬锋不再崇尚武力解决一切,纷争的精神与饮食文化仍旧代代相传。“奥赫玛有家甜品店,店长热衷于根据旧时代的食谱还原餐点,他参考残存的麦迪特瑞恩文明记录,做出了还原度极高的麦迪特瑞恩蜜果羹,味道很不错。”

    

    “那碗甜得过分的甜汤?”回忆起和星穹姐弟兴致勃勃去那家甜品店喝下午茶,最后三人都无法完全战胜一份蜜果羹的惨痛经历,我甩甩头,像大白抖水一样,努力把过分甜腻的记忆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