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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早上我都在会议室里听整个联邦政府给新兵蛋子开的指导会议。
前一夜太兴奋,精神力过剩,而我刚刚孵化出的精神体在家里活蹦乱跳不给我安生。我愣是半夜三点翻床底扫阳台才把只有一个拳头大的幼年狐狸找到,那时她一脸期期艾艾地卡在沙发缝里,以极低分贝的叫声呼救,我本怒气冲天想要大发雷霆,最后还是忍住了拳头,捞着她回了屋里。
这一遭导致我的睡眠不足。我抱着臂站在向导预备队里,像马一样勤勤恳恳抓紧了一切时间补觉,脑袋耷拉了三次四次五六次,直到最后领队忍无可忍,上来掐着脖子咬牙切齿跟我说“开会后别走”。
啊哦。又被抓典型。
会议室很大。最后一排站着的都是开会睡着被拎出来罚站的人。而我实在太困,身边同样被罚的向导轻轻对我说,那边,我们那边,是哨兵队伍耶。
我满不在乎地闭着眼,困意翻江倒海,“嗯。”
她发觉我反应不强烈,也觉得自讨没趣,所以没再和我搭话了。她不知道,我听到这句话的瞬间,确实是清醒了许多,换句话说,又有谁能不好奇呢?自己未来的合作伙伴甚至可能是结伴对象就站在这个屋里,任谁听了都得打起精神再去看一眼。
于是我就悄悄睁了一只眼,往我们的右侧瞥。
可惜的是会议室的落地窗有整整九大块,整个联邦里最珍惜的太阳光都争先恐后钻了进来,我无法在过曝的画面中锁定任何一个人的脸。哨兵有男有女,他们已经换好了藏青色的训练制服,戴着墨镜,身姿挺拔地列队站在光下。哨兵是这样的,虽然年轻,但人人身影很直,像直溜溜的小树苗列好了方阵。
说句实在的,从小到大,我对哨兵的印象都十分模糊而笼统。在真正分化之前,我对他们的认知停留在一群带着超级能力并且为联邦献出生命的英勇的存在,如果要让我猜我的身边谁会成为真正的联邦哨兵,我能毫不犹豫地报出同学中品学兼优而且体能极佳的那群人的名字。到了分化那一年,果不其然,天赋也确实落在了那些人的头上,就好像天道酬勤一般。
但向导就不一样了。
什么人都可能成为向导,也包括我这样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分化那天我去了老师的办公室提交入塔训练的申请表。他震撼地抓着表格,瞪着分化结果那一栏上大大的「初级向导」四个字,把老花镜摘了,再戴上,突然热泪盈眶,说:“了不起,了不起,你是要报效联邦的人了。”
我堂皇地点点头。他这么夸张也是情理之中,因为在青少年中,仅有10%有分化的可能,而这10%中,哨兵与向导的分化比在今年来到了惊人的8:2。也就是说,只要把向导身份交出去,就相当于给一辈子上了保险,给联邦打工,混得好直接进军队当司令,混得差好歹也是某一片区内必不可少的指挥员,那一片区的哨兵高低都得听你安排。
“哪有你想得这么美?”我妈伸手弹我脑门儿,一脸忧心忡忡,“进塔之后,要好好学习,争取不掉队......”
我知道她要开始那套理论了,从我上小学开始她就是这副表情这个语气,不过我在学业上并不争气,眼下有了新的人生机会,她仿佛是揪住了救命稻草。
“今年进去,哎,你等等,”临走前她替我安好电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手机上翻了起来,再重新朝我举起屏幕,“你看看你能不能遇见星星阿姨她们家小孩呀?就是你小时候一起玩的那个......她今年年初和我说,孩子分化成哨兵了,估计和你也是一批的。”
我眼珠一转,根本没想起来这号人物。小时候的玩伴太多了,今天跟这个疯,明天和那个耍,再加上分化后思维被精神力拎着重新对记忆做了编排工作,我死活记不起来我妈在说哪位。
那屏幕上的照片因为时间关系被软件已经无限压缩成超低像素了。我盯着那个奶奶灰一样的发色的男孩看了半天,也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隐约看出是个瘦窄瘦窄的脸,和五岁的我个子差不多高。
我的目光在哨兵列队里逡巡后,很快就朝水平方向的一个人聚焦。
罕见的,竟然也会有哨兵睡着了被罚站。
他个子非常高,侧脸鼻梁挺直突出,一头近年比较时兴的银灰发色,稳当当地站着,纹丝不动,脊梁笔直,要不是看见他两眼已经安然合上了,根本看不出他在睡觉。
哨兵都是精力极高,高到甚至可以说是过度旺盛的一群人,他竟然被点出来了,还站在后排和我们稀稀拉拉一群向导一起睡觉。难道这世界上有低精力哨兵?
我再看了他一眼。他一个人站在最右侧,周身被太阳光浇得透亮发白,我再看他一眼当然也是因为他好看,尽管他两眼闭着,不难看出五官优越,加之身材匀称健美,引得我们前面预备队内的向导都跟着频频回头。
看他的人越来越多了,我收回视线阖上了眼,歪着头继续打盹儿。
哨兵是这样的,我只能这么感慨。天之骄子天之娇女,身强体壮百毒不侵,大脑灵光身手矫健,长相也都大多是清一色帅哥美女,荷尔蒙旺盛。
“喂!”突然一声猛喝,我从梦中惊醒。
朝声源望去,一个同期的向导背着包踢了一脚门,眼神示意我该走了。
我这才发觉这会议室空荡荡的,正午阳光把玻璃晒得金光闪,室内的空气都被烤得焦麻酥热,而我脚下有一本《新手向导指导手册》,看上去是会后下发的学习资料。睡了太久,脚底发麻,整个人还处在轻飘飘的虚浮状态中。我估算着应该也到吃饭的时间,把册子翻了几页,反手扔进了背包里,踩着厚重的皮质军靴抬脚准备往外跑,刚一动身,就被脚下不知名生物轻巧一绊,两脚先后狼狈踉跄,扶住门框才得以站稳。
喂。
气得转身一看,一只通体莹白的兔坏端端在会议室出现。它见我往前摔,倒是贴心地跟了过来,两只柔若无骨的耳朵一抖,我才察觉它挺别致,耳尖一抹墨色,微风吹拂下浑身柔顺的茸毛风吹麦浪般浮动。
这是只巨兔,约有半膝那么高。兔嘴翕动,纯良的蓝眼睛望着我,对峙三秒,它又装作无事发生似的,蹦跶到我脚面上,两条长腿一伸一缩,窝着,仿佛入定。
“你好重你知道吗。”我轻轻挪脚,想让它动窝,但它毫不脸红地趴拉着鞋面,没有离开的意思。
哪来的……塔内不可能有人好兴致到养宠物,这玩意一看就是谁的精神体趁主人溜号跑出来了。我表情凝重地低头盯着兔,它便回盯,相顾无言一分钟。
“你回去。”我挥了挥手。
精神体溜号也不是什么重大事故。分化后,新手哨兵或者向导管理不好新生的精神体都是常有的事。只需要注意精神体没有较强的自我管理意识之前要谨慎与其他精神体来往,历史上曾有过幼年精神体挑衅成年精神体,惨遭成年精神体撕咬致死的血案。
我强忍着没有一脚踢开也是因为这只兔子实在可爱无害,蓝眼睛滴溜溜转,趴在皮鞋上一脸享受地自己舔毛。要是换做猛兽一类对我的精神体有威胁的精神体,我必定撒开了腿一脚踹开就跑。
“你不走我走了。”劝不动大佛只能强硬离开,我俯下身想把它抓起来,兔却四脚抓紧了鞋带,亢奋地踩了踩。它这一踩我的脚要不好了,重得超乎想象。这沉甸甸的分量,可见圆滚的体格不是炸毛,而是实打实的兔肉。
我赶忙抽回了脚往外走,结果每走一步就被抱住脚后跟。
“喂。”第n次抬起左脚准备往前走时,我闭上眼,感受到左脚踝千斤重。告诉自己,深呼吸,不能打兔兔。
塔内的一切都是纯白色的,且建筑弧度柔和,据说是为了安抚随时有可能失控的成年哨兵的精神识海,所以特意挑选的颜色。
拖家带口在塔内拐了七八个弯后,我渐渐能听见热闹的人声。大兔子还是挂在我的脚上不愿意走,不过我也习惯了负重训练,现在的要紧事就是立刻把这大兔子的主人找到并且索要我两腿肌肉酸痛的赔偿费。
在路过一处草坪时,沙袋兔终于有了从我腿上下来的意思。我看它犹犹豫豫地伸了半只腿下地,仿佛是示意我该刹车了,便停下脚步。草坪深处有一张长长的座椅,确实坐着一个人。
送佛送到西,我干脆跟着兔子往草坪深处走。雪白的毛球跳起来一点不见兔肉乱颤,意外地十分敏捷,四条腿骨碌碌就倒腾到了那个人面前,它围着男人转了一圈,锈了嗅,最后满意地把腿一伸,然后……优雅地重新窝回我的鞋面上。
问号。
我叹了口气。罪魁祸首正是刚刚站着也能睡着的那位低精力哨兵,他竟然换个地方继续睡。我抬手想拍拍他,但又于心不忍,睡觉这么舒服的事,打扰别人有点太冒犯了。
我两手叉腰,和腿上的兔子大眼瞪小眼。
它的主人两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笔直,藏青色的制服把他衬得皮肤透白。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头发还是精心打理的碎盖偏分。一不留心我看失了神,盯着他微微打颤的灰色睫毛,心里痒痒的。
风把大人和兔子的毛都吹得呼啦呼啦飞,脚上的兔子惬意地眯眼,长椅上的帅哥忽然身体一震,打了个喷嚏。
“……你醒啦?”可不能让他再睡过去,我逮着机会问。帅哥睁了眼,眼底倒是挺清明的,一点没有朦胧睡意,抬头看向我,错愕之余恢复了笑容,也和我打招呼,“嗨。”
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和他对上目光的刹那我心脏砰砰跳动,阳光正好,照进他瞳孔深处,散射出微妙的温柔的光芒。
“你的精神体跑出来了。”我察觉到自己脸有些热,赶忙低下头指着脚上的兔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它一直要跟着我……”
“抱歉。我最近控制不好他,他喜欢到处转悠。”青年轻轻皱起了眉毛,他的眼睛也是圆圆的,唯有眼尾有轻微的上挑,看着和他的兔子一样一样。这和他身形不是特别匹配,他的肩膀很宽,腿也结实修长,大多数哨兵的精神体都是张力极强的豹子、老鹰,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他在哨兵列队之后,我会更怀疑这是一名向导的精神体。
“嗯……”我尴尬地也跟着笑。大兔子窝在我的脚上,压得我脚面动弹不得,丝毫没有挪窝的意思,“你不把他收回去吗?”
“嗯……他也许是,想交朋友了。”他沉思片刻,突然微笑着说,“他并不是很亲人的兔子,如果非要跟着谁,那可能是他想认识的人。”
“我认识他了。”我抹汗。
他摇头:“还有你的精神体。”
我眼睛一瞪,有点不可思议地看向他。
精神体释放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对于哨兵和向导来说,互相释放精神体就相当于两人的关系已经到达了挚友甚至以上的级别,能够互相信任、提供精神力,同时精神体之间能够和平共处。
我回望了四周。这里是塔内一个隐秘的草坪角落,绿荫掩映,灌木高笼。
他像是料到我的防备,又主动开口:“我叫沈星回,是这一级新来的哨兵。”他仅仅是拍着胸口自我介绍,并没有伸出手。
大概是社会约定俗成,两性的差异在哨兵与向导之间更加被强调,比男女之间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握手礼在真正认识之前也都是被禁止的。
往后回想起来,我也想唾弃自己心大。应该是被他的脸蛋迷了心窍,轻易答应了他放精神体出来。
“她叫茸茸。”这是我为数不多在外人面前释放精神体的时刻。红狐狸依旧认生,她紧张地趴在我的胸口,大尾巴绕着左臂缠了两圈,油亮的眼珠在我和青年之间滴溜溜地转,最后锁定住了我脚上那种兔子。
我紧张地看着他们俩。
千万要和谐共处,不要打架……
她蹬着爪子要下地,扑通一下轻巧地落在草坪上,好奇又警戒地看着正在晒太阳的兔子。兔子眨着眼,转过身也正对着狐狸,突然扑下我的脚,凑到狐狸跟前嗅嗅嗅。
站在一起的时候,两只精神体的骨骼与体型差异就变得格外突出。兔子几乎是幼年狐狸的两倍大,我感到茸茸明显有些紧张,哆嗦着往后跳了一段,直到躲回我的脚下没地可去了,被兔子抵着脑壳嗅了半天,紧闭着眼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终于,有一分钟那么久,兔子像是确认完身份,友善地替小狐狸舔了舔毛。不过茸茸显然是被刚刚的考验吓丢了魂,蔫蔫儿地趴在我的脚上任由兔子左舔右舔,缩成了一个红球。
我松了一口气,问沈星回,“兔子呢?他有名字吗?”
沈星回垂眼,看着脚边十分热情的毛球,摘了手套,蹲下来轻轻顺了顺他脊背上支棱出来的一排白毛。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有点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名字还要想这么久。
“其实……他叫毛毛。”他抬头朝我微笑,蓝色的眼睛里藏着星星点点的狡黠的光点。
